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07招收保送生實施方案
2006-12-20 15:40:20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7年我校繼續(xù)招收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具有保送資格的優(yōu)秀中學生進入我校學習,為了更好地做好此項工作,根據(jù)教育部招收保送生的相關規(guī)定確立的原則,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申請保送生的條件
2007年我校招收保送生工作仍按《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04]6號)執(zhí)行,詳見附件。
二、保送生申請程序
1.推薦方式: 采取中學推薦和個人自薦相結合的方式,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⑴《2007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保送生申請表》;
⑵《2007年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保送生推薦表》(加蓋公章);
⑶主要獲獎證書的復印件;
、冉诓噬碚掌粡。
以上表格可以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下載或向我校招生辦公室索取,復印有效。
2.時間要求:保送生申請材料請于2007年1月20日前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以寄件日郵戳為準),逾期不再受理。
3.為保證及時收到來信,請在信封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樣。
三、保送生錄取辦法
1.申請材料提交后,我校對所有材料進行審核。
2.保送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錄取測試,具體測試日程安排以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的測試通知為準。
3.我辦將結合學生測試成績及專業(yè)志愿,提出保送生預錄取建議,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確定預錄取名單。
4.被我校認定的保送生人選,如體檢、政審合格,我校將按照各省級招辦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保送生錄取手續(xù)。
四、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保送生招生工作全程監(jiān)督,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錄取結果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
2.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對于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即取消保送生資格和中學的推薦資格。
五、本實施方案由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本方案與教育部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一致,以教育部規(guī)定為準。
六、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29-88202335,88203335
傳真:029-88202335
E-mail:zhaoban@mail.xidian.edu.cn
校址:西安市太白南路2號
郵編:710071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