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考報志愿方式有變 可能采取平行志愿
2008-01-12 09:07:04京華時報
昨天,市教委主任劉利民在介紹今年北京教育工作計劃時透露,今年本市將繼續(xù)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考生填報志愿方式將出現(xiàn)變化,采取類似平行志愿等有利于考生錄取的填報方式,具體變化細則預(yù)計于今年3月底公布。
教育部日前公布的2008年工作要點中提出,今年將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推廣和完善平行志愿投檔、分段公開征集志愿等錄取方式。劉利民表示,今年北京市將對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方式進行調(diào)整,使考生填報志愿更為方便,更加有針對性。
對于有記者提到,是否采取上海等省市做法,采用平行填報志愿的方式,劉利民認為,平行志愿填報確實有方便學(xué)生的地方,一些高分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沒有被錄取,可以在第二、第三志愿錄取時找到適合的院校,滿足學(xué)生的報考愿望。至于今年本市高考志愿填報是否就采取平行志愿,詳細方案將在今年3月底公布。
同時,在今年中招中,示范高中招生指標(biāo)向普通初中校分配的辦法將繼續(xù)實施。劉利民介紹,去年招生指標(biāo)分配比例已由2006年的3%提高到6%,今年這一指標(biāo)將進一步提高,達到5%—10%。
名詞解釋·平行志愿
是指考生在填報高考志愿時,可填若干個平行的學(xué)校。考生可以在本科各批次(一至三批)中分別填報A、B、C等若干個平行院校志愿,在高職高專各批次中也可填報若干個平行院校志愿。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間沒有分?jǐn)?shù)級差。錄取時,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排序?qū)忌此顖蟮摹捌叫兄驹浮睆腁院校到C(或E)院校的順序檢索,被檢索的志愿中一經(jīng)出現(xiàn)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即向該院校投檔,體現(xiàn)“分?jǐn)?shù)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