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招生兩特點:擴招幅度創(chuàng)10年最低
2008-02-20 09:52:11泉州晚報
一年一度的高招工作已展開,教育部日前出臺《20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今年高招政策有何新規(guī)定,招生形勢如何?日前,就考生及家長關注的這一問題,記者走訪泉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有關負責人。
招生宣傳(廣告):不得使用隱瞞辦學性質的簡稱
與去年相比,今年高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主要有五大變化:
一是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情形的闡述有新的變化。去年的規(guī)定為“有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的;道德品質惡劣,經教育仍不思悔改的”。今年的規(guī)定為“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或參加邪教組織的;違反治安管理規(guī)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這一變化,將從道德范疇明確為法律范疇,便于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的劃定和政策的執(zhí)行。
二是對試卷保密制度提出了新要求。對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的保密制度作出了明確要求,受權組織考試命制的高職單獨招生考試的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包含副題及其答案及評分參考)在啟封并使用完畢前按機密級事項管理。
三是學校招生章程需上報審核且不能擅自更改。今年新規(guī)定,高校需將招生章程上傳至“陽光高考”招生信息發(fā)布及管理平臺,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核、備案后方可公布;民辦高校、高職學校在招生宣傳(廣告)中不得使用模糊或隱瞞辦學性質、層次的簡稱。這一新規(guī)定,將加強對學校發(fā)布招生章程的監(jiān)督力度,使高校發(fā)布招生章程更加真實、合理、規(guī)范。
四是對分省(區(qū)、市)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管理規(guī)定更明確。明確規(guī)定,除按計劃管理辦法允許不作分省計劃的招生類型外,各高等學校的統(tǒng)一考試錄取招生計劃均須經教育部匯總分送,由各省(區(qū)、市)負責向社會公布,未經教育部分送和有關省(區(qū)、市)公布的計劃一律不得安排招生。
五是規(guī)范了保送生的報送和審核流程。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學校須于4月20日前將本校已測試合格擬錄取的保送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有關生源所在省級招辦應于4月25日前在“陽光高考”平臺上審核確認后下載數據并辦理錄取審批手續(xù),4月30日前將保送生錄取名冊寄至相關高校。
“協(xié)作計劃”:招生向中西部傾斜
今年全國普通高校本?普猩媱澃才599萬人,招生總數比2007年增長5%%;其中普通本科招生300萬人,高等職業(yè)教育招生299萬人。這是中國高校招生歷史上,首次實現高職與本科招生計劃基本相當。今年高校招生有兩大特點,一是擴招幅度10年來最低。從1997年以來,我國普通高校本專科年度招生規(guī)模迅速從100萬人增加到近600萬人,其中年度擴招幅度最大的一年1999年增幅達47.4%%。今年高校擴招幅度,是10年來普通高校本?普猩鷶U招幅度最小的一年,也是普通高校本?普猩(guī)模增幅連續(xù)第9年下降。二是試行“協(xié)作計劃”,招生向中西部傾斜。
從今年開始,將試行“支援中西部地區(qū)普通高校招生協(xié)作計劃”,從招生計劃增量中專門拿出3.5萬人,安排給高等教育資源豐富、辦學條件較好的11個省份,由其所屬高校指定到高等教育資源缺乏、升學壓力較大的5個中西部省份招生,承擔“協(xié)作計劃”任務的學校均為公辦本科院校。高校錄取工作將于7月上旬開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在7月10日至15日之間開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錄取工作在8月20日之前結束。所有高等學校的本科層次招生,一律不得在常規(guī)錄取工作結束后再行組織補錄或換錄;對新生報到流失率超過本校高職計劃總量10%%的有關高校,經學校申請、省級招生委員會同意,有關省級招辦可在本省(區(qū)、市)未錄取的生源范圍內,根據考生志愿及相關錄取要求,組織有關高等學校進行專科層次的補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