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簡章
2008-12-05 13:56:47文章作者:
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的文件精神,我校2009年繼續(xù)面向全國招收保送生,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報考條件
。ㄒ唬┚哂袃(yōu)良的個人品質,德智體全面發(fā)展的應屆在籍高中畢業(yè)生;
。ǘ┥眢w條件符合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對身體健康的要求;
。ㄈ┓辖逃俊镀胀ǜ叩葘W校招收保送生辦法》規(guī)定的保送生條件之一并經我?己撕细裾撸
1.省級優(yōu)秀學生。
2.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包括: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3.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qū)競賽(包括: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qū))、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4.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huán)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5.高中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huán)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6.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薦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十六所外國語中學的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優(yōu)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在籍應屆高中畢業(yè)生。
7.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yè)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即曾獲得全國體育比賽前三名、亞洲體育比賽前六名、世界體育比賽前八名和獲得球類集體項目運動健將、田徑項目運動健將、武術項目武英級和其他項目國際級運動健將稱號的退役運動員。
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發(fā)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guī)定》(公政治〔2000〕138號)的公安英烈子女。
二、推薦方式
中學生自薦或所在中學推薦。
三、報名注意事項(報名系統(tǒng)于12月6日開通)
我校自主招生采取網上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請登錄蘭州大學主頁請點擊查看www.lzu.edu.cn或招生辦網頁請點擊查看http://jwc.lzu.edu.cn,填寫并打印《蘭州大學2009年保送生申請表》,由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并加蓋公章,與具體證明材料一并通過郵局EMS(特快專遞)寄至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申請截止日期2008年12月30日(以郵戳為準),逾期將不再受理。申請材料不退還。
四、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時間
2009年1月10-11日。具體事宜我校將提前5天在網上公布。
2.考點設置
鄭州、蘭州?忌鷱膬蓚考點中任選一個,并在紙質申請表中標明。具體地點將于12月20日左右公布。
3.資格審查
我校將于2009年1月1日至5日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不全者不予審核),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我校的考試。
申請人于2009年1月5-7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狀態(tài),我校不再通過其他方式通知學生本人。
4.考試內容
。1)省級優(yōu)秀學生、外國語學校學生、公安英烈子女、退役運動員考試科目:語文、數學、外語。
。2)物理、數學、信息類、工程類競賽獲獎學生考試科目:數學、英語、物理。
(3)化學、生物、環(huán)境科學類競賽獲獎學生考試科目:數學、英語、化學。
五、錄取原則
招收保送生的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在綜合考慮申請者高中階段的學習成績、獲獎情況和我校的測試成績,結合教育部公布的資格名單確定保送生擬錄取結果。
根據擬錄取名單,對體檢和政審合格者,統(tǒng)籌考慮其學習成績、獲獎情況、測試成績及學生的特長、專業(yè)志愿來確定錄取專業(yè)。競賽獲獎學生原則上只安排與獲獎科目相關、相近的專業(yè),外國語中學(學校)的保送生只能錄取到外語類專業(yè)。
六、獎勵政策
具有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或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保送資格并經我?己苏J定特別優(yōu)秀的考生,可獲得2萬元的獎學金。
七、監(jiān)督辦法
1.我校保送生招生工作將在蘭州大學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嚴格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加強管理,嚴格程序。學校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投訴(監(jiān)督電話:0931-8912159)。
2.擬錄取學生名單將報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并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我校招生網站及考生所在中學予以公示。
3.我校將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紀律的人員,進行嚴厲查處。
4.有關中學要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開組織推薦工作,申請者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申報有關材料。凡存在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我校將取消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及學生的錄取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八、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931-89121168912748傳真:8912229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天水南路222號郵編:730000
蘭州大學主頁網址:http://www.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網址http://jwc.lzu.edu.cn
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E-mail:zsb@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