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2 13:17:34上?茖W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
上?茖W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2009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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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全國統(tǒng)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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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學校全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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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茖W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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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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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區(qū)金沙路28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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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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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高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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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辦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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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
■公辦高等學校,□民辦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高等?茖W!龈叩嚷殬I(yè)技術(shù)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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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有關(guān)。ㄗ灾螀^(qū)、直轄市)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有關(guān)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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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專業(yè)招生人數(shù)及其要求,詳見各。▍^(qū)、市)高招辦公布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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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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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日語專業(yè)語種限招英語、日語,其它專業(yè)限招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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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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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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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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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體檢指導意見》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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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錄取規(guī)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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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在招生錄取過程中貫徹公平、公正、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具體錄取規(guī)則如下 :
1、按各省市規(guī)定比例進行投檔。所錄取考生的高考成績必須在各省市規(guī)定的高職錄取控制線以上。
2、投檔考生根據(jù)我院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shù)、考生專業(yè)志愿順序,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3、錄取過程中如出現(xiàn)考生同分,則按文、理科不同的單科順序的成績進行擇優(yōu)錄取:文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shù)學、綜合。理科的科目順序依次為數(shù)學、外語、語文、綜合。
4、我院無相關(guān)科目成績或加試要求,也不設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數(shù)級差。
5、外省市考生:按照各省市招辦規(guī)定擇優(yōu)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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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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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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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專業(yè):每生每學年7500元;藝術(shù)類每生每學年10000元【滬價行(2000)第1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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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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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生每學年1000-1500元【滬價費(2003)第56號】【滬財預(2003)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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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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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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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茖W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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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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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學期滿,成績合格,頒發(fā)上?茖W技術(shù)職業(yè)學院?飘厴I(yè)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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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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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辦021-69990068,69990015(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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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投訴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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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察室021-699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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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網(wǎng)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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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scst.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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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資助學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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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執(zhí)行“不讓一個學生因貧困而失學”的綠色通道制度。
(2)學院與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嘉定支行簽訂協(xié)議,可為符合條件的學生申請辦理每年最高6000元的助學貸款。
(3)學院設有院獎學金以及執(zhí)行國家有關(guān)規(guī)定的獎學金,助學金等資助政策。
(4)學院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可為部分生活困難學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學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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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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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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