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軍校生”斂財99萬 兩無業(yè)男分獲刑
2009-09-01 14:21:25中國法院網(wǎng)
兩個已年過半百、學問不高的無業(yè)男子,打著“可以辦理學生上軍校讀書”的旗號,通過偽造軍校學員錄取名單和軍校錄取函等手段,騙取學生及家長的信任,并收取被害人趙某等人民幣九十九萬元。
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被告人金瑞忠、杜顯成犯詐騙罪一案,終審判決金瑞忠有期徒刑十三年,杜顯成有期徒刑十一年,同時責令金瑞忠、杜顯成退賠人民幣九十九萬元,分別發(fā)還被害人。
據(jù)了解,金瑞忠今年57歲,初中文化,無業(yè)。杜顯成今年52歲,高中文化,無業(yè)。二人自2005年7月以來,伙同他人虛構(gòu)可以辦理學生上軍校讀書的事實,通過偽造軍校學員錄取名單和軍校錄取函等手段,騙取學生及家長的信任,并收取被害人趙某、李某、劉某等人人民幣99萬元。公安機關(guān)根據(jù)被害人報案,分別于2005年11月27日和2006年1月12日將二人抓獲。
據(jù)金瑞忠講:2005年2月間,其在北京貴賓樓飯店喝茶時,有一個自稱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軍訓和兵種部下設(shè)一個部的副部長叫于光的人主動過來和其搭話,雙方就這樣認識了,并一起吃過幾次飯。后來在一次吃飯過程中,于光跟其說他能幫忙要部隊上軍校的指標,如果其有親戚或朋友的子女要上軍?梢哉宜k。后來杜顯成說他那正好有學生考大學的成績不是很好,想上部隊的院校。其當時就給于光打了電話,于光說沒問題,現(xiàn)在辦一個上軍校的指標要25萬,但因與其關(guān)系不錯,每個指標只要12萬,每人先交6萬元定金。后來于光還給了其一份2005年軍隊院校的招生簡章,并說他能找郭伯雄批指標。其將此情況告訴杜顯成,后來杜顯成先后給其二十四個學生的檔案和88萬元的現(xiàn)金。
另據(jù)杜顯成講:2004年3月份其認識了鄧澤生(另案處理),鄧澤生說自己是國防大學的教授,二人在2004年的時候曾經(jīng)為學生辦理上軍校的事情收取過18萬元,但這事卻一直沒有辦成。幾個學生家長找他和鄧澤生要錢,其就和老鄧一人拿8、9萬元,退給了那幾個學生18萬元。2005年6月份,鄧澤生又來找他,說還想辦理學生上軍校的事情,其便找到金瑞忠,金瑞忠說他認識部隊的領(lǐng)導,可以辦這件事情,并說辦一個學生大概要11萬左右,但是他要收15萬元,其和鄧澤生收學生多少錢他不管。鄧澤生是每個學生收20萬元,說好每個人給其提1萬元好處費。每個人先交定金6萬,在9月1號以前拿到通知書,如果拿不到會賠償其損失。而且金瑞忠說他在部隊的關(guān)系特別多,不是找一個人辦理上學的事,其前后一共交給金瑞忠人民幣93萬元。
經(jīng)過聽審舉證質(zhì)證,有被害人趙某的陳述證明,其于2005年6月份通過同事找他的戰(zhàn)友李某幫助侄子辦理進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上學的事情,后來交給李某人民幣20萬元。并且鄧澤生以辦理入學為由讓其和學生家長每人借給他1萬元。鄧澤生給其三人打了一張3萬的借條,但事情一直沒有辦成。
被害人李某的陳述證明,2004年7月,其為了給兒子辦理上軍校的事,通過張某認識的杜顯成,張某在介紹杜顯成時說杜顯成是部隊退休的一個師長。見面后,其要求看杜的證件,但張某攔著沒讓其看。張某說杜顯成是他的親戚,杜顯成說要18萬元辦其孩子上軍校的事,并讓其給張某2萬元好處費。于是,其讓家人在8月20、21、23日分三次往杜顯成的銀行卡里打進18萬。其一直在山西等通知,但一直沒有音信。后其多次打電話給杜顯成詢問,杜顯成都是以各種理由拖時間。其感覺事情不對勁,就向公安機關(guān)報案。
另據(jù)證人于光的證言證明,其不認識被告人金瑞忠,也從沒有用過金瑞忠所說的手機號碼,未參與辦理過幫別人上軍校。且解放軍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出具的證明材料證明,該部在職干部中沒有叫“于光”的人。而金瑞忠本人在對包括于光在內(nèi)的十張不同男性照片進行辨認時,也沒有辨認出于光。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金瑞忠、杜顯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通過關(guān)系能辦理軍校入學手續(xù)的事實,騙取他人錢款,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且犯罪數(shù)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鑒于杜顯成實際占有贓款數(shù)額比金瑞忠要小,量刑酌予體現(xiàn)。
據(jù)此,一中院做出上述終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