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外國語大學2009年小語種招生簡章
2009-09-01 19:40:08西安外國語大學
一、招生
(一)招生辦法
1、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筆試、口試、面試,全國統(tǒng)一劃線,綜合考核,擇優(yōu)選招。
2、非通用語提前單獨招生錄取,被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
(二)招生專業(yè)及人數(shù)
德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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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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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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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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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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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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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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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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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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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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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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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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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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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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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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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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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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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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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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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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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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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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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制:四年
(四)2009年我校在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四川、云南、甘肅、新疆、陜西等部分省市區(qū)的部分省(市)級重點中學進行小語種招生。
二、報名
(一)報名對象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省會城市的省、市級重點中學及非省會城市省級重點中學的應屆在籍高中畢業(yè)生(文理科不限)。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表現(xiàn)良好。
2、學習成績優(yōu)秀。
3、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生理缺陷。
4、身高要求:女1.60m以上;男1.70m以上。
5、必須具有當?shù)卣綉艨凇?/p>
6、必須是相關(guān)指定重點中學的應屆在籍畢業(yè)生。
(三)報名辦法
1、我校向各有關(guān)重點中學下達推薦名額,并寄發(fā)《實施細則》、《名額分配表》和《考生報名表》。
2、有關(guān)重點中學根據(jù)我校下達的推薦名額、專業(yè)和男女比例,在考生自愿的基礎(chǔ)上,按報考條件擇優(yōu)推薦。
3、考生及所在學校相關(guān)部門負責如實詳細填寫《考生報名表》,在指定處粘貼考生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彩色、黑白均可)并加蓋中學教務部門騎縫章(備用照片處不用加蓋公章),以及粘貼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4、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專業(yè)。
5、凡報考我校小語種招生的考生不得同時報考其它院校的小語種招生專業(yè)。
6、所有考生均須參加各省招辦組織的普通高考報名,以及高考體檢。中學需在4月10日前將預錄取考生高考報名生成的高考考生號傳真至我校招生辦。
傳真:029-85309500、85319500(必須要注明中學名稱及考生姓名)
7、報名截止時間及交費方式
(1)所有中學須在2008年12月22日之前在我校網(wǎng)站(www.xisu.edu.cn)招生辦主頁上下載“XXX省XXXX中學2009年小語種考生報名信息表”,明確填寫,并于12月22日之前以電子郵件(zsb@xisu.edu.cn)的方式傳至我辦。
(2)西安市內(nèi)所有中學:2008年12月25日之前,中學統(tǒng)一將《名額分配表》(需詳細填寫表下內(nèi)容,加蓋公章)、《考生報名表》及考務費(每生200元)送至我辦(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雁塔校區(qū))行政樓101室),過期不再辦理。
(3)其他地區(qū)中學:2008年12月28日之前,中學統(tǒng)一將《名額分配表》(需詳細填寫表下內(nèi)容,加蓋公章)、《考生報名表》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寄至我辦,考務費(每生200元)電匯至我校財務處,過期不再辦理(以信件及電匯單到達時間為準)。
辦公及郵寄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西安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10061
交費方法:考務費一律采用郵局電匯交納
電匯地址: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西安外國語大學財務處
郵編:710061
電匯備注欄填寫:XX中學小語種考務費及考生姓名
三、考試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地點
考試科目:語文、英語筆試,口試和面試。
筆試形式、難易程度與高考近似。
口試包括:英語口語、所報語種語音模仿、跟讀。
面試包括:考生知識面、語言表達能力、交流主動性和所報語種相關(guān)國家基本國情知識以及口齒、外貌、體形、身高等考察。
筆試總成績?yōu)?00分:語文滿分成績150分、英語滿分成績150分(含聽力30分);面試、口試滿分50分(不計入總分)。
筆試時間:
2009年2月28日上午9:00-11:30語文
2009年2月28日下午14:30-16:30英語
考試地點:見考生準考證(西安市長安南路437號西安外國語大學雁塔校區(qū))。
面試、口試時間:
2009年3月1日上午8:30-12:30
下午13:30-16:00
考試地點:見考生準考證(西安郭杜教育科技產(chǎn)業(yè)開發(fā)區(qū)文苑南路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qū))。
(二)考試要求
1、考生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或?qū)W校證明)于規(guī)定時間在指定地點參加考試。考生須提前十五分鐘進入考場。
2、如果因身份證遺失等原因不能證明身份時需開附帶照片并蓋有騎縫章的戶籍證明。
四、錄取
1、以語文、英語筆試總成績之和排序(面試、口試成績不合格,不予排序)錄取為主;同時參考面試、口試成績以及中學階段的德、智、體情況和會考成績,根據(jù)教育部有關(guān)招生錄取的規(guī)定,貫徹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
2、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國家教育部招生規(guī)定執(zhí)行,考生須參加當?shù)馗哒修k組織的高考體檢,如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者取消錄取資格。
3、我校錄取將分專業(yè)排隊,各語種之間不予調(diào)劑(入學后,不轉(zhuǎn)專業(yè))。
4、高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優(yōu)秀稱號或單科優(yōu)勝獎的考生在同等情況下優(yōu)先考慮錄取。
5、擬錄取的考生,經(jīng)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辦審核批準確定。我校在向考生寄發(fā)錄取通知書之前,有關(guān)學校須將被錄取考生檔案提前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
6、正式錄取的考生按教育部規(guī)定不得再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
五、入學
按照學籍管理規(guī)定,新入學的學生要進行德、智、體諸項復查,發(fā)現(xiàn)有舞弊者,按照教育部有關(guān)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入學時間及入學后的學籍管理與秋季高考招生錄取新生相同。
六、學習與畢業(yè)
學生在校學習四年,成績合格,發(fā)給國家統(tǒng)一印制的大學本科畢業(yè)文憑和學位證書。
七、我辦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電話:029-8530940185319401
聯(lián)系傳真:029-853095008531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