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碩士招生看學歷更要考查“學力”
2009-09-01 21:15:40網絡資源
8月4日,北京師范大學公布了明年碩士研究生的招生簡章。與去年相比,今年明確提出除中央黨校成人教育學院本科學歷外,其余的黨校本科學歷不能報考。關于黨校學歷是否應該享受同等國民教育待遇的問題,自去年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后,再次引起了公眾的關注。(8月5日《京華時報》)
去年9月3日,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了《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與此前的《暫行規(guī)定》相比,將此前“黨校學歷可以享受同等國民教育的有關待遇”的規(guī)定刪去。有人在分析這種變化時說,刪除“可以”并不意味著“不可以”,黨校學歷的承認與否交給了具體的評價主體——如果評價主體認為可以就可以,評價主體認為不可以就不可以。這樣的靈活處理方式,既能夠顧及擁有黨校學歷者的實際利益,又能夠解決與教育行政部門的緊張關系。
雖然,現在并不能得出到底有多少報考北師大的考生會因為黨校學歷問題不能報考,但是這一帶有現實影響性的做法還是引起了公眾的爭議。有人認為這是對學歷的捍衛(wèi):黨校教育為人詬病的地方就在于門檻太低,通過太易,學歷的含金量不夠。也有人認為這是對“學力”的忽視:難道黨校學歷的擁有者都是學力不足者嗎?
對于一種教育的學歷來說,它的社會承認度是以整體情況為依據的;而對于一個具體的人的學力來說,它的社會承諾度是以個人的具體表現為依據的。因此,你說黨校學歷與國民高等教育相比,有其特殊性因此不能承認也對,你說擁有黨校學歷的個人并非不學無術者,甚至有可能是適合研究生學習的人才也對。整體的情況可以判斷,個人的情況難以判斷。造成的結果只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筆者建議,在招碩時,招生單位可以對黨校本科學歷不承認,但同時應允許黨校本科學歷者以同等學力的考生報考,具體要求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和需要畢業(yè)兩年的專科生一樣:學完所有課程,發(fā)表相關文章,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yè)。這樣的限制條件,則能夠反映出一個考生的具體學習能力。
當然,光采用招生階段的折中方法還不夠。北師大作出相關規(guī)定的原因,是要保證參加和通過考試的考生具有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科研能力,而這種能力有時是考場上的成績不能直接反映的。所以,在招生折中處理的基礎上,應該加大研究生考試對學生能力的考查,尤其是專業(yè)能力的考查,應該在錄取時強調考生現有的科研能力和專業(yè)熱情,尤其是科研成果的要求,應該在教學中強調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論文水平,尤其是畢業(yè)論文的水平。
學歷是學力的一個證明,但又不是唯一的證明。因此,在討論招碩是否應該承認黨校學歷時,需要充分認清兩者之間的關系,既對黨校學歷作出比較準確的評價,又對個人學力作出比較客觀的判斷。如此,才能夠在選拔人才方面更科學更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