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0年將在全國范圍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通過“以文化課考試為主,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選拔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高、特長突出的優(yōu)秀人才進入我校學習。
一、選拔標準和報名條件
我校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必須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yōu)秀,且生源地在北京、天津、吉林、遼寧、黑龍江、內蒙古、安徽、江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蘇、浙江、廣東、廣西、福建、重慶、山西、陜西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yōu)先:
1.經我校認定為優(yōu)質生源基地中學所推薦的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始終名列所在年級前20%,并由所在中學提供具體證明材料者;
2.具備英語方面特長,如全國中學生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獲獎者、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獎者或可以提供其他資料證明英語專長者;
3.在大提琴、小號、雙簧管、單簧管、長號二胡等方面獲得證書者;在聲樂、舞蹈或主持方面特長突出獲得證書者。
二、招生規(guī)模與專業(yè)
自主招生規(guī)?刂圃谀甓缺究普猩媱澘倲(shù)的5%以內,認定專業(yè)限定為:法語、德語、西班牙語、朝鮮語、日語、日語2+2(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阿拉伯語、意大利語。
三、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學生請點此下載《北京語言大學2010年自主招生報名表》,逐項填寫并打印,經所在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后,隨個人陳述、中學推薦意見、成績單原件、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材料裝訂成冊(A4標準),在2009年12月20日之前(以當?shù)剜]戳為準)用特快專遞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樣。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請做好備份。
四、選拔程序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工作。
1.由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申請者可以在12月25日后登陸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查詢是否通過審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學校對初審合格的學生進行考核,考試地點在北京語言大學校內,考核時間定在3月初,具體事宜請留意我校招生網;考核內容包括:語文筆試、英語筆試和英語口試。
3.專家評審組根據(jù)考核結果提出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學生名單。
4.入選學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后,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5.對于入選學生我校將郵寄資格認定書,資格認定書上將注明認定的專業(yè)和優(yōu)惠政策。
6.入選學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以下兩種情況下,入選學生將不再享受自主選拔錄取的優(yōu)惠政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報我校;所報第一專業(yè)志愿非資格認定書認定的專業(y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qū),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學校。
7.自主選拔優(yōu)惠政策:高考實際考分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五、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聯(lián)系方式: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電話:010-82303943
傳真:010-82300521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15號
郵編:100083
E-mail:zhaoban@bl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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