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共有六個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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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同濟大學2010年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錄取中繼續(xù)實行自主選拔政策,以選拔具有培養(yǎng)潛質和特殊才能的優(yōu)秀學生,培養(yǎng)更多拔尖人才。
一、報名條件
海南省應屆高中理科優(yōu)秀畢業(yè)生,品學兼優(yōu),身體健康,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學習成績名列前茅;
2、省級及以上數、理、化、計算機等競賽獲獎;
3、其他方面(如科技創(chuàng)新)有突出特長和潛能。
二、報名辦法
報名方式為中學推薦。
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于2009年12月3~10日登錄同濟大學本科招生網,按有關要求報名,并下載打印報名表格交學籍所在中學,由中學認定、填寫相關內容并加蓋公章后集中于2009年12月20日前寄達同濟大學海南招生工作組。
三、選拔辦法
1、我校對學生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學生的選拔資格。
2、獲得選拔資格的考生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水平測試。
3、文化水平測試滿分300分,測試時間見文化水平測試準考證。文化水平測試的科目為:數學、英語、物理合化學。
4、根據選拔結果擇優(yōu)確定自主招生對象和優(yōu)秀考生。
四、優(yōu)惠政策
1、自主招生對象
1)投檔條件:自主招生對象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位置)報考同濟大學前提下,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濟大學海南省相應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檔分數線或高于海南省相應科目第一批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50分及以上,即可投檔進校。
2)專業(yè)錄。和稒n進校的自主招生對象,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濟大學海南省相應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檔分數線者,以高考投檔成績加上10分的附加分后參加統(tǒng)一的專業(yè)錄;高考投檔成績未達到同濟大學海南省相應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檔分數線者,以高考投檔成績參加統(tǒng)一的專業(yè)錄取。
2、優(yōu)秀考生
優(yōu)秀考生在第一批本科批次以第一志愿報考同濟大學前提下,高考投檔成績達到同濟大學海南省相應科目第一批本科投檔分數線,投檔進校后即以高考投檔成績加上5分的附加分后參加統(tǒng)一的學校錄取。
五、社會監(jiān)督
同濟大學確定的自主招生對象和優(yōu)秀考生名單,將及時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并按有關要求將自主招生對象名單報送生源所在省高招辦和教育部備案,相關單位負責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我校紀委及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1-65983358)。
六、本方案解釋權歸同濟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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