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南京師范大學保送生招生章程
2009-10-13 11:04:03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
南京師范大學2009年保送生招生實施辦法
根據(jù)教育部、省級招生機構關于招收中學保送生工作的有關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2009年中學保送生的招生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及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特制定本辦法。
一、招生對象
1.符合2009年度教育部規(guī)定的保送生條件之一的優(yōu)秀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以教育部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www.chsi.com.cn)上公布為準。
2.外語類保送生,只招收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推薦的英語語種考生。
二、申請及選拔程序
1.由學生本人申請,并向我校提交《南京師范大學2009年中學保送生招生申請表》、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及其他證明自己的特長和優(yōu)勢的有關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所在中學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由中學確定的保送生推薦人選請各中學在校內(nèi)公示。
2.申請材料請于2008年12月20日(以郵戳為準,其中南京外國語學校等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保送生申請材料郵寄截止日期為2008年12月9日)前寄往南京師范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地址:南京市寧海路122號,郵編:210097)。申請材料恕不退回。
3.申請材料提交后,我校將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的保送生招生條件,對申請對象的保送資格進行初審。
4.對通過初審的考生,我校將進行綜合考核,其中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申請保送到外語類專業(yè)的學生,還必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英語科目筆試和口試。英語筆試內(nèi)容主要包括聽力、閱讀、寫作等,分值為150分?谠噧(nèi)容主要包括“回答提問、專題陳述”兩部分,分值為50分。非外語類保送生須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語文、數(shù)學、英語科目的筆試,語文分值160,數(shù)學分值160,英語分值120。以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5.考核結束后,我校將根據(jù)綜合考核及學生申報專業(yè)志愿情況,確定保送生人選和擬錄取專業(yè),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公示無異議后將擬錄取名單報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批,同時通報給生源所在中學。審批通過后由南京師范大學簽發(fā)《錄取通知書》。
四、本實施辦法與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相悖處,則以上級文件精神執(zhí)行。
五、本實施辦法由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南京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