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中江姐究竟受過何種酷刑
2009-10-15 09:52:11新浪網(wǎng)
【摘要】:在早期的介紹中,江姐所受的酷刑并沒有什么竹簽子“釘手指”,而只有一個“夾手指”。這個“夾手指”,即劉德彬后來所說的“夾竹筷子”,是通俗的說法,其實它就是古已有之的一種酷刑,名叫“拶”……
江姐,是在20世紀50年代后期、60年代初期因革命回憶錄《在烈火中永生》和“黨史小說”《紅巖》的相繼出版,而成為當代中國公眾家喻戶曉的革命烈士。
她本名江竹筠,地下黨組織內(nèi)一般都稱她“江姐”。1948年初,她的丈夫彭詠梧(中共川東臨委委員、下川東地工委副書記)在下川東領導農(nóng)民暴動失敗,不幸犧牲。她忍住悲痛,要求地下組織將她再派到下川東,繼續(xù)從事農(nóng)村暴動的準備工作,不料于端午節(jié)后因上級領導叛變出賣而被捕。正忙于打內(nèi)戰(zhàn)的國民黨當局為了防止后方農(nóng)村暴動,急于從她口中得到有關地下組織情況,對她施用了酷刑,但她任憑拷打折磨,堅不吐實,關押至1949年11月14日被殺害。
后來回憶錄的作者們在創(chuàng)作小說《紅巖》時又以她為原型塑造了仍舊稱為“江姐”的“江雪琴”,實際上江雪琴的革命經(jīng)歷和主要事跡均與江竹筠相同(電影演員于藍在扮演電影《烈火中永生》中的江姐時,就專門請當年江姐的戰(zhàn)友劉德彬詳細介紹了真實的江姐的各方面情況)。因此,一般人仍然把小說中以及后來根據(jù)小說改編的電影《烈火中永生》、歌劇《江姐》等文藝作品中的江姐都看成是歷史上真實的江姐。
雖然江姐在中共黨內(nèi)地位并不高,只是基層黨組織(川東臨委和下川東地工委)的聯(lián)絡員,與她同時代獻身革命、同樣壯烈犧牲的革命烈士何止成千上萬,但她卻為廣大公眾所熟知,江竹筠的名字和事跡還同許多革命領袖人物一起被載入了《中國共產(chǎn)黨歷史大辭典》的人物辭條中。在2003年重慶市評選“重慶十大歷史文化名人”時,還有不少人要求選江姐……這不能不歸功于回憶錄《在烈火中永生》和小說《紅巖》所引起的轟動效應。
在人們所熟知的江姐的動人事跡中,有兩個最讓人印象深刻、過目難忘的情節(jié),一個是她親眼看到了被國民黨當局殺害后懸掛示眾的她丈夫彭詠梧(小說等文藝作品中叫彭松濤)的人頭,另一個是她被捕后遭受了以竹簽子“釘手指”的酷刑。
遺憾的是,這兩個震動了億萬公眾的情節(jié),恰恰都是虛構(gòu)的。
虛構(gòu)這兩個情節(jié),并非是在作者們創(chuàng)作小說時,而是在他們寫革命回憶錄——報告文學時,甚至在此前為青少年作烈土事跡宣傳報告時就開始了。后來劉德彬在一份回憶材料中坦誠寫道:“事實上,烈士的一些英雄事跡也是被夸大了的。如江姐受刑本來是(夾)竹筷子,把它改成了(釘)竹簽子;全文背誦《新民主主義論》,實際上是提綱和要點;江竹筠并未見到她丈夫的人頭,而把她說成見到了。”1964年《在烈火中永生》再版時,因江姐看到丈夫人頭的情節(jié)編造痕跡太重,被劉德彬提議刪掉了。但江姐遭受竹簽子“釘手指”酷刑的情節(jié),仍然保留了下來,長期留傳,影響深廣。
我們看看歷史上對江姐事跡的介紹中,對她受刑的介紹經(jīng)過了怎樣的演變。
1949年11月30日,人民解放軍接管重慶。在國民黨當局潰逃前夕,對渣滓洞、白公館等地關押的政治犯實行了血腥大屠殺。12月初,分別在11月27日大屠殺之夜從渣滓洞、白公館脫險逃生的劉德彬、羅廣斌等到“脫險同志聯(lián)絡處”報到集中。隨即被安排到“重慶市各界追悼楊虎城將軍暨被難烈士追悼會”組織部協(xié)助工作,參加整理烈士傳略,提供給烈士資格審查委員會評審烈士參考。他們集中了蕭中鼎、傅伯雍、盛國玉、孫重、任可風、杜文博、郭德賢、曾紫霞等脫險同志一起討論,提供烈土生平及獄中表現(xiàn)等資料,羅廣斌與劉德彬、凌春波記錄整理,由羅廣斌一人做代表向評審會議介紹情況,聽候咨詢。
1950年1月中旬,“重慶市各界追悼楊虎城將軍暨被難烈士追悼會”召開后,羅廣斌、劉德彬等將有關材料整理成大會特刊《如此中美特種技術(shù)合作所——蔣美特務重慶大屠殺之血錄》,印行3000冊,分送有關單位和烈士親屬。其中,“被難烈士事略”中的“江竹筠烈士”一則,對江姐被捕后的受刑是這樣介紹的:
特務們一點不放松她,戴重鐐,坐老虎凳,吊鴨兒浮水,夾手指……極刑拷訊中,曾經(jīng)昏死過三次……
1950年6月21日出版的重慶《大眾文藝》第一卷第三期發(fā)表了羅廣斌、劉德彬、楊益言3人第一次合寫的文章《“中美合作所”回憶片斷:圣潔的血花——獻給九十七個永生的共產(chǎn)黨員》。其中對江姐受刑是這樣寫的:
特別是江竹筠同志,(特務)要想從她身上,找出一些關于她丈夫彭詠梧同志的關系,所以在魔窟的嚴刑拷訊下,她受盡了老虎凳、鴨兒浮水、夾手指、電刑、釘重鐐……各種各樣的酷刑……
可見,在早期的介紹中,江姐所受的酷刑并沒有什么竹簽子“釘手指”,而只有一個“夾手指”。這個“夾手指”,即劉德彬后來所說的“夾竹筷子”,是通俗的說法,其實它就是古已有之的一種酷刑,名叫“拶”,是舊時酷刑的一種,以繩穿5根小木棍(比吃飯用的筷子略粗)為刑具,名叫“拶子”或“拶”。行刑時,將受刑者手指分別套人木棍之間,用力緊收,叫“拶指”,簡稱“拶”。在明代凌濛初所著話本小說《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二《硬勘案大儒爭閑氣甘受刑俠女著芳名》中,就記載了南宋名妓嚴蕊遭誣陷后被紹興太守嚴刑逼供:太守“就用嚴刑拷她,討拶來拶指,嚴蕊十指纖細,掌骨嫩白……”京劇《竇娥冤》中,竇娥也受過此酷刑,她的唱詞中就有“不招認實難受無情拶棒”?芍诵淘缭谠统S昧,而且看來多半用于對女性逼供時。在早期介紹江姐事跡的文章中,如實寫了她受到的是“夾手指”即“拶指”的酷刑。但是,不久之后,這個酷刑被改成了用竹簽子“釘手指”。
1957年2月19日出版的《重慶團訊》當年第3期發(fā)表的羅廣斌、劉德彬、楊益言《江竹筠》(連載之一,編者按稱選自即將完稿的《錮禁的世界》),其中描寫江姐受刑的情況是:
繩子綁著她的雙手,一根竹簽子從她的指尖釘了進去……竹簽插進指甲,手指抖動了一下……一根竹簽釘進去,碰在指骨上,就裂成了無數(shù)根竹絲,從手背、手心穿了出來……
1959年1月10日出版的《紅領巾》半月刊1959年第一期發(fā)表了羅廣斌、劉德彬、楊益言(不屈的心/在人間地獄——“中美合作所”》,其中寫道:
劊子手們把女共產(chǎn)黨員江竹筠同志雙手綁在柱子上,一根根竹簽子,從她的手指尖釘進去,裂成無數(shù)根竹絲,從手背、手心穿出來……
1959年2月中國青年出版社出版的羅廣斌、劉德彬、楊益言合著革命回憶錄《在烈火中永生》中,對江姐受刑也是這樣描寫的:
一根根的竹簽子,從她的手指尖釘進去,竹簽釘進指甲以后,碰在指骨上,裂成了無數(shù)根竹絲,從手背、手心穿出來……釘進一根竹簽,江姐就昏過去一次,接著就聽見一次潑冷水的聲音。潑醒過來,就又釘……
以后在小說《紅巖》中,江姐也是受的這種竹簽子“釘手指”的酷刑。在根據(jù)小說改編的電影《烈火中永生》、歌劇《江姐》等文藝作品中,自然也都是一樣。歌劇《江姐》第六場中,特務頭子沈養(yǎng)齋在下令對江姐用刑時狂叫著:“把她的十個手指,給我一根一根地釘上竹簽!”
這樣的細節(jié),的確給人印象太強烈、太刺激了。因此許多人一提到江姐,就會想到竹簽子“釘手指”。
今天來回顧這段歷史,可能有人會提出疑問:羅廣斌他們怎么可以在宣傳烈士事跡時不實事求是?這個問題,其實不應苛責羅廣斌等人。因為在當年,他們既不是作家,也不是歷史學家,都只是年輕的共青團干部。那時他們的職責和心愿,只是為了教育青少年,為了千方百計啟發(fā)青少年的“階級覺悟”和“反美”情緒而進行政治性的宣傳鼓動,他們不是作嚴肅的歷史研究,更不懂什么“學術(shù)規(guī)范”,加上當時強調(diào)的是“政治第一”,文藝、教育等等都要“為無產(chǎn)階級政治服務”。在那樣的大氣候中,他們難逃歷史的局限——請想一想,有的深通歷史、深請學術(shù)規(guī)范的專家學者還有意剪裁、虛構(gòu)歷史來迎合政治需要,更何況他們這樣的“激情燃燒”的共青團干部?因此,他們在宣傳講演中沒有拘泥于歷史細節(jié)的真實,想的只是為青少年講“革命故事”,而且要盡可能講得生動感人。羅廣斌在西南聯(lián)大附中讀書時就是有名的“故事大王”,講起來更善于作藝術(shù)性的加工、渲染。這樣,他們在講演中就陸續(xù)加進了一些虛構(gòu)的、夸張的內(nèi)容,以后又寫到了作品里。
其實,真實寫出江姐當年受過的酷刑不是“釘竹簽子”而是“拶指”,也并不會就貶低她的英雄形象。在這里,值得探究的是,為什么當年在“教育(或文藝)為無產(chǎn)階級政治服務”的口號下,為了“革命的需要”,對歷史真相竟可以隨意進行修改甚至虛構(gòu)?如果沿著這條路走下去,將會走向何方?我們已經(jīng)看到,后來有人把20年代安源工人歌頌領導他們罷工的李隆郅(李立三)的民歌改成了歌頌毛潤之(毛澤東);把率南昌起義部隊上井岡山與毛澤東會師的負責人朱德改成了林彪;甚至把井岡山時期的珍貴文物紅軍布告上軍長朱德和政治部主任陳毅的名字用香火烤掉,造成人為的“破損”,只留下黨代表毛澤東一人的名字……把這些教訓聯(lián)系起來,不是很值得我們反思嗎?
歷史,畢竟不應虛構(gòu)——不管是以什么名義。聽說今天在歌樂山烈士陵園展覽館的講解中,已經(jīng)不再講江姐被竹簽子“釘手指”了。這是實事求是原則的恢復,也是歷史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