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廣東高考藝術考綱:總分翻3倍 考官不得調整時間
2009-11-05 14:44:55高考網整理
2010年廣東高考藝術術科考綱出爐 音樂術科增至300分 忘詞譜超兩次計0分,主考教師不能調整考生演唱、演奏時間。
面試時(舞蹈除外) 布簾隔開考生與考官
本報訊(記者黃茜 通訊員粵考宣、朱玉尊)2010年廣東高考音樂術科的總分將由以前的100分變?yōu)?00分,考官不能調整考生演奏(演唱)的時間,打擊樂考生必須考小軍鼓……《廣東省2010年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藝術術科考試大綱》(以下簡稱新《考綱》)日前出爐,美術術科考綱基本不變,音樂術科則有部分調整。對此,有高校音樂教育專家表示,這些改變對考生備考影響不大,主要是更規(guī)范、明確、細致。
“隔簾聽音” 考官不得調整時間
《廣東省2009年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藝術術科考試大綱》規(guī)定,在聲樂演唱考試和鋼琴演奏考試中,主考教師可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考生演唱的時間。而在新《考綱》中,已經看不到這一項。
“考官調整時間,可以避免考試拖得太久,F在取消了這個權力,則更體現公平性。”王懷堅介紹。此前,考官有權要求考生演唱或演奏作品中的某一段落,既能展現其水平又節(jié)約時間,以提高考試的效率。
為確保公平,2010年音樂術科考試中,除舞蹈項目采用與考官面對面的形式進行外,其他面試的考試項目,將在考生與考官間設置布簾,考生與考官不得見面。
此外,新《考綱》首次明確規(guī)定:考生由于緊張而忘譜,考官組可給予考生2次重復演唱(奏)的機會,超過2次仍無法完成演奏者,失去該曲的演奏資格。
新《考綱》規(guī)定,以器樂為加試項的考生仍然要在現場背譜演奏樂曲一首。打擊樂考生必須選擇小軍鼓這一樂器。
總分翻3倍 廣東考生不“吃虧”
記者對比音樂術科考綱發(fā)現,除了總分的分值翻了3倍、由100分增加到300分外,實際考察的范圍和各考項的分值并無改變。2010年音樂術科的考試項目包括:1. 必考項(占30%):視唱練耳和樂理;2. 主考項(占55%):聲樂、鋼琴或器樂;3. 副考項(占10%):鋼琴或聲樂;4. 加試項(占5%):器樂、鋼琴或舞蹈。
此前,只有音樂類高考總分是550分,文史類、理工類、體育類、美術類的高考總分均為750分。“總分分值增加,我認為是與其他考試類型‘靠攏’。”廣州大學音樂舞蹈學院副院長王懷堅談到,廣東的音樂考生要報考省外的藝術院校時,成績單顯得有點“寒磣”,“乍一看好像不及格似的,給別人的印象不好,有時可能會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