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0年民航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
2009-11-06 11:58:12云南省招生考試院
一、招飛計劃
2010年,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委托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招收民航飛行學生20人。
二、組織實施
2010年民航招飛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試院指導下,由中國東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招飛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自愿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的考生,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按飛行學生選拔條件對其進行體格檢查、心理選拔和背景調查,合格者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文化成績達到民航局規(guī)定分數線的考生,參加提前批次本科院校的錄取,學成畢業(yè)后由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統(tǒng)一分配。
三、招生條件
(一)招生范圍
招生范圍為2010年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男生,年齡在16至20周歲之間(1990年9月1日以后至199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招生對象以理工科類考生為主,兼收文史類考生。
(二)政治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德優(yōu)良,志愿獻身民航飛行事業(yè)。
(三)文化條件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文化成績(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顧)達到民航局劃定2010年招飛錄取分數線。
(四)身體條件
具有強健的體魄和適應飛行的心理素質,經民航局方體檢機構體檢合格,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四、招生工作安排
(一)動員初選
進一步加大招飛宣傳力度,擴大招飛影響力,動員廣大學生積極參與,為完成招飛任務、提高招飛質量打好基礎。
1、2010年民航招飛宣傳工作于2009年11月開始,依托各地招生部門對學校進行宣傳發(fā)動。各州(市)招辦要切實做好工作部署,深入進行宣傳動員,由各學校組織動員報名。
2、東航云南分公司招飛辦公室將派出招飛工作組,到各州市部分一級完中(面試點)進行招飛目測初選。
3、 各中學應對照招飛條件進行審查把關,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學生報名,認真填寫《報考中國民用航空飛行學院學生名冊》。名冊一式兩份,一份匯總至當地招辦,一份交予東航云南分公司招飛工作組。
(二)體檢
經初選合格的學生將于2010年1月在民航昆明機場進行身體初檢,航空心理學測試。在高考結束后,招生錄取開始前進行身體復檢,體檢實行單科單項淘汰制。
(三)背景調查
招飛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的學生及其直系親屬展開背景調查工作。經招飛體檢合格者,須認真填寫《飛行學生背景調查表》和《報考民航飛行學院登記表》。
(四)錄取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后,經招飛體檢、背景調查合格的考生必須在提前批次錄取院校志愿內填報中國民航飛行學院飛行技術專業(yè),同批志愿內不得兼報空軍飛行院校飛行專業(yè)。根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對達到民航局規(guī)定的錄取分數線的學生,采取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的方式擇優(yōu)錄取。
(五)入校后身體復查
新生入校后,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將按規(guī)定對錄取學生進行身體復查,因身體原因不符合飛行學生條件者,改學地面專業(yè),就業(yè)雙向選擇。復查不符合招生條件的,取消入學資格。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嚴肅處理。
附件1:《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委托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高中飛行學員簡章》
附件2:《報考中國民航飛行學院身體條件自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