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大學2011年招收保送生實施辦法(2)
2011-01-04 17:20:04江蘇大學
五、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我校根據(jù)教育部規(guī)定的保送生條件和保送生報名材料,進行材料審查,初審合格者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考核。
2、考核
(1)考核內(nèi)容
、偻庹Z類保送生:文化考試和面試。
、诟傎愵惐K蜕好嬖(免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考試時間為3個小時,滿分為300分。面試內(nèi)容包括語言表達、綜合素質(zhì)、特長、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滿分為100分。
(2)考核報名時間、地點
考核報名時間:2011年1月14日下午14:00—17:00。
考核報名地點: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考核報名時憑身份證、學生證領(lǐng)取準考證。
(3)考試時間:2011年1月15日8:30—11:30。
(4)面試時間:2011年1月15日13:30開始。
(5)考試、面試地點:江蘇大學(具體考場見準考證)。
3、確定擬錄取名單
(1)外語類保送生。按綜合成績(文化成績+面試成績+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加分的條件為高中階段在學科競賽中獲國家級一等獎者加20分,獲國家級二等獎者加10分,獲國家級三等獎或省賽區(qū)一等獎者加5分(加分不累計,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加分分數(shù))。學科競賽包括:語文(含作文)、數(shù)學、外語(含口語、能力)、信息、物理、生物、化學等。
(2)競賽類保送生。按面試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4、公示
保送生擬錄取名單在江蘇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示,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在中學校內(nèi)進行公示,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我校2011年保送生。
5、錄取
被我校認定的保送生須于2011年4月1日前,將填寫好的所在省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印制的2011年保送生登記表和縣級及以上醫(y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表寄至我校招生辦公室。我校在教育部公示的保送生名單中再審核擬錄取考生的保送資格(www.chsi.com.cn),審核通過后,按照有關(guān)規(guī)定辦理保送生錄取手續(xù),并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在未接到我校寄發(fā)的錄取通知書之前,擬錄取考生必須做好參加高考的準備。
六、監(jiān)督
為保證保送生選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在校紀委、監(jiān)察處的全程監(jiān)督下組織文化考試和面試,擬錄取結(jié)果須報學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領(lǐng)導小組審核批準,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保送生的錄取資格。
七、其他
本辦法如與考生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執(zhí)行考生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本實施細則由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0511-88780012(紀委)
咨詢電話:0511-88080869、88780048、88791785(傳真)
通信地址:江蘇省鎮(zhèn)江市學府路301號 江蘇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2013
江蘇大學招生信息網(wǎng):http://zb.uj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