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考申請加分5月20日前辦理
2011-04-26 15:10:25海峽導(dǎo)報文章作者:林芹
25日來自省高招辦的消息,我省高招享受加分照顧的考生(限報考高校招生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應(yīng)在5月20日之前上交 《注意錄取考生登記表》。
據(jù)了解,考生若一人同時享受多項加分照顧的,投檔時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照顧分值?忌灰硎芤豁椪疹櫦臃终吆,就不能再享受其它加分政策(含固定加分和選擇性加分)。
享受政策性照顧項目及分值的考生名單必須由省高招辦和考生所屬縣(市、區(qū))高招辦、中學(xué)負責向社會公示,未經(jīng)公示的考生,其加分項目、分值不得計入投檔成績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