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考政策性加分最高累計可達30分
2011-06-16 10:07:17新華網文章作者:賈立君
從內蒙古自治區(qū)教育考試中心了解到,今年內蒙古依然執(zhí)行2010年的高校招生政策性照顧,高考加分累計最高可達30分。
目前,內蒙古有保送、免試、加分投檔、降分投檔、適當降分投檔、優(yōu)先錄取等6大類政策性照顧項目。
其中,增加20分投檔的有9種情形。除應屆生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優(yōu)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以及奧賽、體育、技能考核等獎項和表彰外,還包括立功退役軍人、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獎勵的見義勇為人員等,可增加20分投檔。
烈士子女,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20分投檔。
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應屆在高中階段獲得自治區(qū)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一等獎者、2003年至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傷殘證人員子女等3類情形的考生,增加10分投檔。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以及歸僑、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可在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10分投檔?蛇m當降分投檔的包括兩種情況:一是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和中學用朝鮮語授課的朝鮮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預科班,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二是漢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民族班,在同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生源不足時,可適當降分投檔。
有5種情況可享受優(yōu)先錄取政策: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qū)、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qū)中的三類地區(qū)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應屆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盟市級以上(含盟市級)的三好學生或優(yōu)秀學生干部;應屆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盟市級體育競賽獲單項前五名的隊員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主力隊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內蒙古規(guī)定,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況,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分累計,累計后的政策性照顧分不得超過30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以外的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或降低分數投檔的情況,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政策性照顧分,最高不得超過20分。所有享受政策性照顧分數的考生報考體育類、美術類、音樂類時,文化課累計照顧分數不得超過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