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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錄取詐騙騙術升級 考生家長要嚴防打擊

2011-07-28 09:33:38新華網(wǎng)文章作者:范春生

  眼下,各地的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正如火如荼地進行,落榜生及想進理想高校者又成為一些不法分子眼里的香餑餑。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高招錄取騙術近年有升級趨勢,即從簡單的幫忙收錢到步步為營引人上鉤,騙局隱蔽性也在增強,亟待在打擊上找準“七寸”,考生家長也應練就火眼金睛、謹防上當。

  50萬“人情費”換來假名牌

  高考過后,花錢上名牌學校、出國留學、低分用錢補等各類宣傳材料擺在考生和家長面前。考生在面臨多種“選擇”的同時,也可能會掉入一個個貌似“餡餅”的“陷阱”。

  記者從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這家法院正在二審審理一起涉案額50萬元、利用高考招生錄取進行的詐騙案。案件經(jīng)過是這樣的:去年8月,沈陽市鐵西區(qū)居民張棟的女兒沒有考上心目中理想的大學,正在發(fā)愁,一位朋友稱自己能幫其上名牌大學,于是張棟托朋友先后支付了50萬元的人情費,女兒終于上了所謂的名牌大學。然而女兒在就讀一周后發(fā)現(xiàn),所上學校根本不是名牌大學,而且只要報名就能接收學生,50萬元的人情費完全是多余的。

  遼寧同格律師事務所執(zhí)行合伙人陳寶龍?zhí)嵝,每年七八月份是招生騙子最活躍的時期,此時家長急于送孩子上大學,一些成績不是很理想孩子的家長更是如此。“家長的這種心理被不法分子摸透,各種騙術層出不窮。”

  無獨有偶。早在4年前,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一起跨省借大學招生詐騙349萬元的案件,曾轟動一時,至今案件中的部分受害人仍在就維護自身權益不斷奔走。2004年,湖南省漣邵礦業(yè)集團退休干部譚伯華在北京與沈陽某大學負責招生的祝洪雪(另案處理)相識,譚伯華讓祝洪雪幫助安排幾個高考落榜生到大學讀全日制本科,從中謀利。后祝洪雪將譚伯華介紹給周巖。同年11月,周巖找到沈陽工業(yè)大學軟件學院,稱自己是該校畢業(yè)生,現(xiàn)在是香港某投資集團沈陽代表處的項目經(jīng)理,準備投資合辦軟件學院。

  此后,周巖提出湖南有家企業(yè)想讓企業(yè)家屬中的高考落榜生進行非學歷培訓,企業(yè)愿出資,按全日制本科生標準培養(yǎng),由沈陽工業(yè)大學軟件學院組織教學。培訓后,企業(yè)將這批學員接收安排工作。沈陽工業(yè)大學軟件學院同意了這一計劃。然而,周巖等在湖南招生時,卻對外宣稱“受委托招收四年制本科的定向委培生”。為使騙局更逼真,周巖私自印制了虛假的沈陽工業(yè)大學全日制本科生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交給申建松、譚伯華。高考成績公布后,由申建松、譚伯華在湖南具體實施招生,從而騙得68名2005年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的巨款。周巖、申建松、譚伯華最后被遼寧高院終審分別判處10年、4年和2年有期徒刑。

  高招騙局頻頻引發(fā)司法案件暴露頑疾

  記者走訪沈陽地區(qū)多家法院了解到,近幾年來因高招騙局頻頻引發(fā)司法案件。以沈陽市鐵西區(qū)法院為例,幾年前一年就辦理一至二件招生詐騙類案件,目前這一數(shù)字已上升至五起左右,且涉案數(shù)額有逐年增大趨勢。

  據(jù)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邊鋒介紹,進入7月,全市兩級法院審理了多起招生詐騙案,騙子通常有一個顯著的共同點:他們都和考生家長是“半熟臉”如果雙方誰都不認識誰,自動找上門辦理高招,沒有人會相信;一部分騙子是通過第三方朋友與考生家長認識,還有一部分是雙方認識,但聯(lián)系并不密切,考生家長并不了解對方真實情況。

  邊鋒還說,從行騙伎倆看,騙子往往采取“步步為營”的方式,分多次騙取錢財。他們總是聲稱要疏通各種關系,或是處理各種情況,今天要幾千元、明天再要幾千元,直至索要數(shù)萬元,甚至幾十萬元,得手后便逃之夭夭。

  遼寧社科院研究員侯小豐指出,利用高招錄取行騙的人日漸成為群體,可以稱為“高招販子”,是伴隨高考招生中某些腐敗現(xiàn)象產(chǎn)生的社會怪胎。這幾年“高招販子”不但沒有減少,反而以更主動的姿態(tài)出現(xiàn)在低分考生和望子成龍家長的身邊。“高招騙子所設騙局并不很高明,中招者卻層出不窮,且價格似乎越漲越高。”

  侯小豐認為,一些家長對高招錄取的投機心態(tài),是高招騙子得以滋生和存在的最大原因,家長期望通過不正當甚至非法的途徑為孩子打開大學大門,騙子們就投其所好,設置騙局騙取錢財;另外,高招騙局頻頻引發(fā)司法案件,也暴露出相應監(jiān)管的缺失,高招期間負責招生的人群真?zhèn)坞y辨,從高校自身、到各地的招生主管單位,均不同程度存在監(jiān)管不力的責任。

  防范打擊高招販子亟須找準“七寸”

  這兩年,各地公安部門加大了對高招詐騙活動的打擊力度,有些地方還開展了由公安、教育、監(jiān)察等部門聯(lián)合進行的專項打擊活動。但記者在調(diào)查中注意到,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打擊難度較大,查處的案件比實際發(fā)生的少得多,高招販子有恃無恐,個別地方還因此連連引發(fā)上訪等影響穩(wěn)定的事件。

  北京大成(沈陽)律師事務所副主任王琦認為,防范打擊高招騙局之所以難度大,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騙子往往打著認識某某領導的旗號,借人們相信“用‘潛規(guī)則’辦事更有把握”的心理,真?zhèn)坞y辨;二是部分受騙家長由于怕影響孩子的將來或怕被人笑話等,不愿報案。

  據(jù)邊鋒等司法機關辦案人員透露,從多年來的審理實踐看,當前高招騙術概括起來主要有六種:一是謊稱自己認識某某高官,可以通過內(nèi)部指標進入高校;二是冒充高校招生人員,明示或暗示可幫考生上大學;三是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許諾可以交錢降分錄;四是混淆自考、成人高考(論壇)、普通高校招生的區(qū)別,蒙騙考生;五是謊稱與學校領導和招辦人員有特殊關系,可占用外省指標,可特招特批;六是許諾考生直接把檔案交給他們,再交幾萬元手續(xù)費即可順利入學。

  陳寶龍、侯小豐等認為,“高招”詐騙活動,不僅直接損害了考生家長的經(jīng)濟利益,而且擾亂了國家招生秩序,甚至對考生未來的成長產(chǎn)生極為不利的影響。因此建議在防范打擊上找準“七寸”,即采取標本兼治的辦法,從源頭上抓。具體來說,應加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考生及家長的識騙、防騙能力。另外,加強高考招生工作改革,建立健全相關工作程序,根除招生腐敗,讓騙子無處藏身。

[標簽: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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