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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現在的位置:首頁 > 自主招生 > 自主招生簡章 > 2013年 > 上海交通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實施辦法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對特長顯著、符合學校培養(yǎng)要求的,依據面試或者測試結果自主錄取”。發(fā)現、選拔、培養(yǎng)一流拔尖創(chuàng)新人才,是上海交通大學116年的傳統(tǒng)。為探索選拔具有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的新途徑,我校根據《綱要》和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申請條件

  2013年,我校將繼續(xù)在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三省市,實施“自主選拔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試點。凡符合江蘇省、浙江省、上海市高考報名資格,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均可提出申請。

  1.  在高中階段獲得省級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一等(或以上)獎,項目為自然科學與工程技術類;

  2.  相關中學校長推薦并公示的“交大科技創(chuàng)新班”同學。

  二、報名

  1.  登錄上海交通大學招生網站http://zsb.sjtu.edu.cn,進入“上海交通大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在“申請類別”中選擇“科技創(chuàng)新人才”類別報名。請按要求在線填寫電子報名信息,提交后下載打印相關表格,由所在中學核實該表和獲獎復印件,校長簽字,學校蓋章。

  2.  考生需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自述,介紹自己、科技創(chuàng)新活動和項目情況。

  3.  請使用A4紙,無硬紙無塑封,無封面封底,確保報名材料打印質量,保證條形碼清晰可辨。

  4.  請以特快專遞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截止時間2012年12月10日(以郵戳為準)。地址:上海市閔行區(qū)東川路800號新行政B樓333室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200240,電話:021-34200000。

  5.  考生可在報名系統(tǒng)查詢材料接收狀態(tài)、審核結果。

  三、選拔方式

  我校將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同學進入復試。

  復試包括面試和特色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團隊合作精神和動手能力等,專家組由我校相應領域教授組成。

  我校根據考生面試和特色測試結果,確定獲得“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自主選拔認定資格人選。

  四、錄取政策

  “自主選拔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試點,是我校在江浙滬三地實施的“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章程另發(fā))”的組成部分,凡獲得我校“自主選拔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認定的考生,將與其他“深化高校自主選拔錄取改革試驗”預錄取同學一起,在所在省級教育考試院網站和教育部陽光平臺網上公示。

  被認定的同學仍需參加所在省市高考,高考成績作為最終錄取的參考,達到當地一本線,即可被我校相關預錄取專業(yè)錄取。

  五、其它事項

  1.  考生從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通過情況,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  初審通過的考生可按系統(tǒng)指引在網上支付復試費100元,在指定的時間內成功付費后獲得復試資格。復試費收據可在復試日當天索取。

  3.  對家庭經濟困難的考生,由考生申請,我校審核批準后,減免復試費,并視情況資助部分或全部復試交通費。(表格見附件)

  4.  獲得復試資格的同學,自行上網下載打印復試準考證,準考證打印開放時間請見網上公告。

  5.  復試日期:初定2013年1月(具體時間以打印下載的準考證為準)。

  6.  復試地點:上海市東川路800號上海交通大學閔行校區(qū)。

  7.  復試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學生證及獲獎證書原件,科創(chuàng)項目相關資料等,以備復核。

  8.  本次“自主選拔科技創(chuàng)新潛質人才”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和最終錄取結果均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為確保此項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學校招生監(jiān)察小組全程參與,同時接受社會監(jiān)督(我校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1-34206219)。

  六、本簡章解釋權屬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上海交通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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