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
2012-12-14 15:33:42中國政法大學
根據(jù)中國政法大學“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人才培養(yǎng)目標及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建設健、雅、怡、彩的校園文化,推進素質(zhì)教育深入實施,我校2013年將繼續(xù)招收藝術特長生。現(xiàn)將具體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對象
參加2013年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具有藝術特長的高中畢業(yè)生。文理兼收,外語語種僅限英語。
二、招考類別
項目 |
具體分類 |
聲樂 |
民族唱法、美聲唱法 |
舞蹈 |
民族舞、中國古典舞、現(xiàn)代舞 |
管樂 |
長笛、雙簧管、單簧管、大管、小號、圓號、長號、大號、西洋打擊樂 |
弦樂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倍大提琴 |
民樂 |
二胡、琵琶、阮、笛子、笙、嗩吶、揚琴、古箏、民族打擊樂 |
表演 |
曲藝、主持、話劇、戲曲 |
說明:凡未列出的項目為本年度不招考項目。
三、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2013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計劃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總計劃的2%。
招生專業(yè): 哲學、經(jīng)濟學、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漢語言文學、英語、新聞學、應用心理學、工商管理、國際商務、政治學與行政學、國際政治、公共管理類、社會學類等共12個專業(yè)及2個招生大類。
四、報名條件
1.北京市考生達到北京市2013年藝術特長生測試2級或以上水平。
2.其他省、市和自治區(qū)的考生,需參加2013年清華大學冬令營藝術周測試并達到75分(含)以上水平或北京大學冬令營藝術周測試并達到各項目小類排名前50%(含)水平(憑此條件報名的考生在填寫網(wǎng)上報名信息時需明確選擇,以上兩校冬令營時間如與我校測試時間沖突,恕不協(xié)調(diào)解決,視為考生自行放棄)或已參加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統(tǒng)一水平測試并已獲得業(yè)余考級最高級證書(報名期間未參加測試或已參加測試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
國家級等級測試機構為中國音樂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上海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家協(xié)會、中國民族管弦樂學會、中國歌劇舞劇院、北京舞蹈學院。
3.對于表演類的考生,若不具備以上報名條件,須在高中階段獲得省部級以上藝術表演榮譽,并提供相應的獲獎證書(報名期間未參加比賽或已參加比賽但尚未取得證書的恕不接受報名)、參賽照片等證明材料。
注意:考生必須在到校報到時向?qū)W校提供符合報名要求的獲獎證書或等級證書原件,未能及時提供者將不能參加測試。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的高中畢業(yè)生請登陸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站進入“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自主選拔、藝術特長及高水平運動員招生報考系統(tǒng)”填寫報名信息并打印報名表,經(jīng)畢業(yè)高中校長簽字、教務處蓋章后,將個人自薦書(包括個人經(jīng)歷、曾獲獎項、具有何種才能等,需要考生親自書寫)、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符合報名條件的獲獎證書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貼到報名表指定位置)等有關材料務必用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到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其他快遞形式視為報名無效),封面注明“藝術特長生申請材料”。
報名申請材料組織順序依次為報名表、身份證復印件、符合報名條件的等級證書或獲獎證書復印件、自薦信、其他材料?忌]寄報名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25號,以當?shù)剜]戳為準。申請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報名。請認真組織材料,本次報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材料補充或二次郵寄。無論學生最終錄取與否,申請材料恕不退還。
報名時間:2012年12月15日—25日
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府學路27號中國政法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2249
招辦咨詢電話:010-58909122 自動傳真:010-69743924
藝術團咨詢電話:010-58909202
學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根據(jù)報名情況擇優(yōu)選拔學生參加測試。準予參加測試的考生名單將于2013年1月上旬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wǎng)站上公布。
六、考核測試
對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學校將按照不同的項目,聘請校內(nèi)外專家組成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測試?己藴y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主要考核語文、數(shù)學、英語,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素質(zhì)。
考核辦法:
(一)時間、地點
測試時間:2013年1月18、19日(周五、周六)
測試地點待定
(二)測試內(nèi)容
舞蹈類:基本功測試、自選舞蹈一個、即興表演
聲樂類:演唱歌曲一首、視唱(五線譜、簡譜自選,五線譜在2個升、降號之內(nèi))
器樂類:自選曲目或曲目片斷一首、試奏及樂理(管弦樂為五線譜,民樂簡譜、五線譜自選)
表演類:自選表演、基本功測試、命題測試
(三)其它
1.我校為考生提供鋼琴、倍大提琴、定音鼓、馬林巴、小軍鼓、排鼓,其它樂器等與考試有關的用品請考生自備。
2.器樂類不允許使用任何伴奏,聲樂類可以使用CD或MP3格式伴奏,如需使用鋼琴伴奏,自帶伴奏員。
3.考生報到時需持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有關獲獎及資格證書原件)
4.食宿自理
七、錄取原則
根據(jù)考核情況,學校擇優(yōu)確定一部分專業(yè)水平優(yōu)秀的學生,列入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藝術特長生候選人名單,并向社會和考生所在中學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考試部門備案。
被我校列入藝術特長生候選名單的考生,參加統(tǒng)一高考,第一批錄取的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省級招辦有特殊規(guī)定的遵照執(zhí)行),高考實際成績在我校調(diào)檔分數(shù)線以下20分且在當?shù)氐谝慌浫》謹?shù)線上的,學校予以錄取;如考生專業(yè)測試成績突出,高考實際成績達到當?shù)氐牡谝慌浫》謹?shù)線,學校予以錄取。
被學校列入藝術特長生候選名單的考生,需簽訂協(xié)議,承諾入學后能夠遵守學校藝術團的各項規(guī)定,參加學校藝術團的活動,如有違反,將按照相關文件予以處理。
八、領導機構及監(jiān)督機制
2013年藝術特長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yōu)錄取。
在藝術特長生測試錄取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個人或中學,一經(jīng)查實,將取消其相關資格。
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并認真進行監(jiān)督。
電子郵箱:jjw@cupl.edu.cn 電話:010-58909067
本簡章由中國政法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