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nèi)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wǎng)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青海高考 > 青海高考信息 > 青海省招辦給2013年高考生的特別提示

青海省招辦給2013年高考生的特別提示

2013-06-04 09:50:45青海招考信息網(wǎng)

  1、錄取期間,招生院校特別是三本、高職院校會打電話給已經(jīng)投檔的考生,考生必須保證電話暢通(報名信息庫中所留的號碼),關機、不接聽電話都可能導致院校退檔。

  2、省招辦按照考生志愿(含“服從志愿”)投檔后,考生又要求放棄錄取機會讓閱檔院校退檔的,將取消考生在同批次其它院校投檔、復征志愿的資格。

  3、被高校正式錄取的新生,用身份證號碼向教育部注冊。考生核對個人身份證證號的機會有三次:

 、賵竺畔⒋_認時。

  ②《準考證》領取后。

  ③志愿填報時。

  如發(fā)現(xiàn)身份證號碼錯誤后,立即向學校和考區(qū)招辦提出,報告省招辦修改。正式錄取并向教育部注冊后再出現(xiàn)號碼錯誤的,省招辦無權變更,也不負責向教育部或高校報告修改事宜,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4、正式錄取后不去報到準備下一年重考的考生,必須在開學前或高校報到期間向所錄取的高校主動申明放棄。否則下一年參加高考并錄取后,教育部不予注冊。

  5、考生持《身份證》、《錄取通知書》到考區(qū)招辦領取個人的紙介質檔案,開學報道后交給高校。

[標簽:高考]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高校分數(shù)線

專業(yè)分數(shù)線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wǎng)微信
    ID:gaokao_com

  • 👇掃描免費領
    近十年高考真題匯總
    備考、選科和專業(yè)解讀
    關注高考網(wǎng)官方服務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