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2014年外語類專業(yè)保送生招生簡章
2013-12-12 15:12:23中山大學
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制定此辦法。
第一條 報名條件
教育部批準的具有外語類保送生資格的符合2014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yè)生;中學推薦。
第二條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招生專業(yè):英語、日語、德語、法語、阿拉伯語、西班牙語、朝鮮語、俄語
招生計劃:約60名,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
第三條 報名方式
本次招生考試實行網上注冊報名:登錄中山大學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wsbm.sysu.edu.cn)(以下簡稱“報名系統(tǒng)”)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11日-12月24日
報名材料包括:
1、《中山大學2014年保送生(外語類專業(yè))申請表》;
2、個人陳述(手寫,500字以上);
3、獲獎證書復印件及特長證明材料。
所有材料須用A4大小紙張印制并按順序裝訂,材料恕不退還。
報名材料于2013年12月26日前以特快專遞寄達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廣州市新港西路135號中山大學大鐘樓 郵編:510275)。請務必在快遞封面上注明“保送生申請材料”。報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時寄達者,視為無效報名。
第四條 選拔程序
1、初審:學生可于12月31日前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學生進入復試。
2、復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筆試科目:語文、數學
面試內容:專業(yè)外語口試
復試地點:中山大學南校區(qū)
復試時間:1月上旬
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名單確定:根據復試成績擇優(yōu)確定入選學生名單及其預錄取專業(yè)。入選名單將在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公示。入選名單須經學生所在省級招辦確認,并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
第五條 相關說明
1、我校成立保送生招生工作小組,具體負責保送生招生工作。
2、中學及學生應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若發(fā)現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學生的保送資格,暫停學生所在中學推薦資格三年,并通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
3、為保證保送生招生的公平、公正、公開,有關選拔程序及錄取結果將向社會公布,接受監(jiān)督。
4、我校將在核對教育部公示名單后,與相關省級招辦辦理錄取手續(xù)。
5、我校按照教育部文件的相關規(guī)定開展保送生的招收工作,若相關規(guī)定有所變化,則按新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附則
第六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于2013年12月10日審查通過,適用于中山大學2014年保送生(外語類專業(yè))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第七條 本實施辦法由中山大學招生委員會委托中山大學招生辦公室解釋。
第八條 中山大學監(jiān)察處負責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中山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admission.sysu.edu.cn
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020-84036491
監(jiān)督電話:020-8411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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