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河海大學于2014年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 招生人數
農村學生單獨招生認定人數不低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2%。
二、 領導機構
學校本科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
三、 報考條件
1、符合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招生報名條件;
2、高中階段在邊遠、貧困、民族地區(qū)縣(主要指680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及152個片區(qū)外國家扶貧開發(fā)工作重點縣)及縣以下中學有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3、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
四、報名方式
為保證相關工作規(guī)范有序,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均采取中學推薦方式報名,不接受學生自薦。上述符合條件中學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河海大學2014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推薦表》和《推薦匯總表》,并按照表格要求填寫推薦意見,由校長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申請中學應公示推薦考生信息,并于2014年4月20日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用郵政特快EMS郵寄申請材料至河海大學學生處招生辦公室。信封正面注明“農村學生單獨招生申請材料”,申請材料恕不退還。郵寄申請材料包括:
1、《河海大學2014年農村學生單獨招生推薦表》和《推薦匯總表》;
2、考生個人申請報告(由考生本人手書,字數在1000字以內,主要包含個人情況陳述、報考意向等);
3、高中階段具有在該中學連續(xù)三年學籍并實際就讀證明(由中學提供并加蓋公章);農村戶籍且家庭在農村的相關證明(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委會提供并加蓋公章)。
4、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5、高中階段成績排名、獲獎證書等其他支撐材料復印件。
申請材料如存在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將取消被推薦學生錄取資格和所在中學的推薦資格。
五、選拔程序
我校將成立專家組負責資格審核和測試。審核結果及測試時間、要求將于5月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統(tǒng)一發(fā)布,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志愿填報
院校志愿:具體填報方式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發(fā)布方式為準。
專業(yè)志愿:所填專業(yè)須在考生所屬。▍^(qū)、市)公布的我校同科類招生專業(yè)計劃范圍內(專業(yè)志愿須填滿,不得重復)且專業(yè)服從調劑。
未按各。▍^(qū)、市)自主選拔志愿填報規(guī)則和我校上述要求填報志愿者,學校不予錄取。
七、錄取政策
考生高考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下30分以內,同時不低于。▍^(qū)、市)本一批次錄取控制線,學校將予以錄取并給其加10分參加專業(yè)排序。
對于參照自主選拔錄取提前投檔的平行志愿省份,投檔線按照我校在相關省(區(qū)、市)公布的本科招生計劃數(即1:1調檔比例)所形成的投檔線測算值執(zhí)行。
八、若國家或生源所在。▍^(qū)、市)招生政策有所變動,我校將做相應調整。
九、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佛城西路8號河海大學學生處招辦。郵編:211100
咨詢電話: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zhèn)髡妫?br />
河海大學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ea.hhu.edu.cn/zsw
十、監(jiān)督機制及申訴渠道
學校監(jiān)察處全過程監(jiān)督我校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工作。
監(jiān)督及申訴電話:025-83786240
十一、本招生簡章由河海大學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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