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特長生”稱謂變化 或改“高水平藝術團”
2015-01-22 10:30:18新浪博客文章作者:晨霧
2015年1月21日北京市招生委員會《關于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高水平藝術團在京招生工作的通知》終于發(fā)布。一度混亂的“藝術特長生”招生活動終于有了報考依據(jù)。而北京市的文件是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2015年高校部分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5〕1號)精神制定的。雖然教育部的文件原文我們還沒有看到,但是從北京市的文件應當已經(jīng)能夠了解教育部文件中關于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的大致內(nèi)容。
與往年藝術特長生文件相比最大的變化莫過于“藝術特長生”稱謂的變化。“藝術特長生”這個詞從此將成為歷史,雖然原來“藝術特長生”概念的內(nèi)涵并沒有發(fā)生改變,但是這個概念被賦予了一個新的名稱“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例如原來的“清華大學藝術特長生”將被稱為“清華大學學生高水平藝術團”。
教育部批準的可在全國招收高水平藝術團的53所高校就是原來的53所可在全國招收藝術特長生的高校。
北京市發(fā)布的這份文件結(jié)束了藝術特長生招生的混亂局面。這份文件證實了晨霧2015年1月15日文章《體育和藝術特長生并沒有取消》中的某些分析和猜測:
體育和藝術特長生并沒有取消的依據(jù)。由于他們既不屬于高考照顧加分系列,又不屬于自主招生系列,因此在2014年12月出臺的4分高考改革配套文件中都沒有直接涉及。預計應當會在2015年1月出臺文件“完善相關招生管理辦法”。
讀到這里我們還注意到教育部官員對體育和藝術特長生開始使用了一個新的提法:這就是高校高水平運動隊和高校藝術團。
由此我們聯(lián)想到2015年元旦之后清華、人民大學都曾經(jīng)在招生網(wǎng)上公布了2015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但是很快又被刪除(詳見《清華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發(fā)布后又立即刪除》)。而清華大學同時公布的2015年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卻依然安好。究其原因令人費解。晨霧猜測有這么幾種可能:
1.教育部“完善相關招生管理辦法”的文件還沒有出臺,高校不應率先公布了其招生簡章,屬于違規(guī)?
2.教育部打算給藝術特長生改個名,不再叫藝術特長生,改叫高校藝術團。已經(jīng)發(fā)布的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名不正言不順,所以要撤回?而高水平運動員(體育特長生)沒有改名,所以沒事。
特別是我們看到2015年1月13日復旦大學《2015年高校藝術團選拔預告》,這名字對頭了,所以可以發(fā)布。
是不是這么回事?也是晨霧個人猜測的。應當用不了幾天就能知道了?傊蠹乙溃后w育和藝術特長生2015年以后并沒有取消而依然正常招生,藝術特長生可能要改名。取消了的是體育和藝術特長加分項目。
教育部可能發(fā)現(xiàn)了2014年9月4日國務院高考改革《實施意見》中“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存在概念模糊的不妥之處,所以到了2014年12月17日出臺高考改革配套文件《五部門高考加分瘦身意見》中改成了“體育、藝術等特長加分”。去掉了一個“生”字,部分地糾正了與體育、藝術特長生容易混淆的概念模糊。也許僅僅這樣還不夠,不排除通過將概念用詞徹底改變的辦法,今后很可能不再使用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概念,而用高水平運動員和高校藝術團等概念用詞替代。
我們同時還注意到北京市文件中的大部分內(nèi)容是關于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參加全市統(tǒng)測的要求和規(guī)定。并且明確規(guī)定“凡擬報考高水平藝術團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市統(tǒng)測,并參加擬報考高校的藝術測試(或認定)。只有全市統(tǒng)測及招生高校測試(或認定)均合格的考生方能取得高校高水平藝術團特長生資格。”。北京市的報名時間定在2015年1月24日8時至1月26日20時。統(tǒng)一測試時間定在2015年2月3日、4日、5日。
由此我們聯(lián)想到今年藝術特長生招生曾經(jīng)一度混亂,一部分高校在教育部和各省市區(qū)指導性文件發(fā)布之前就已經(jīng)率先發(fā)布了本校2015年的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北京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不僅完成了藝術特長生的報名工作,甚至已經(jīng)完成了藝術特長生的測試。那么這部分已經(jīng)測試完了的藝術特長生候選人是否還必須再參加北京市的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的報名和統(tǒng)一測試呢?這似乎成了一個疑問。當然我們又可以“咬文嚼字”了:北京市文件規(guī)定的是“凡擬報考高水平藝術團的考生均須參加全市統(tǒng)測”,而此前已經(jīng)參加北大等高校測試的不是“報考高水平藝術團的考生”,而是“報考藝術特長生的考生”。但是誰都知道這兩者是一回事。這種咬文嚼字是無意義的強詞奪理!
以北京大學為例,在《北京大學2015年藝術特長生招生簡章》的“其他事項”中有一個“注”:
注:北京大學藝術特長生測試成績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統(tǒng)一組織的藝術特長測試成績,擬報考北京大學的考生須根據(jù)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相關規(guī)定參加該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統(tǒng)一測試,合格者才能作為我校藝術特長生候選人。
由此我們應當理解為即便參加北大藝術特長生測試并通過了認定,如果不參加并通過本省市區(qū)的高水平藝術團測試,也不能成為北大的藝術特長生(學生高水平藝術團)候選人。
可是奇怪的是,我們從剛剛發(fā)布的《清華大學2015年學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中卻沒有找到要求參加省市區(qū)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統(tǒng)測的要求。還好,我們從《清華大學2015年學生高水平藝術團報考常見問題解答》中看到了這個問題的解答:
※問:報考高水平藝術團是否還要參加本省的聯(lián)考或統(tǒng)考?是否需要通過?
答:考生可咨詢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招辦,按照省內(nèi)要求執(zhí)行,清華大學不做特別要求。
可見同為頂級高校的清華大學與北京大學在這個問題上的要求卻有所不同。北大是要求省(市區(qū))測和校測都必須合格,而清華則只對校測有要求,對是否通過省(市區(qū))測沒有做要求。
那么,是否可以這樣認為,如果參加清華大學的學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只要校測通過了,是否參加省(市區(qū))測無所謂?
如果您這樣認為就錯了。
第一,清華雖然對是否通過省(市區(qū))測沒有做要求,但是明確要求“考生可咨詢所在省教育考試院或高招辦,按照省內(nèi)要求執(zhí)行”。
第二,我們目前的高招錄取仍然是屬于集中錄取,高校還不具有完全超越地方高招辦的招生錄取自主權(quán)。高校無法逾越投檔環(huán)節(jié)。如果一名通過了高校認定的高水平藝術團考生沒有參加省(市區(qū))的高水平藝術團統(tǒng)一測試或者測試不合格,地方高招辦完全可以拒絕按照高水平藝術團考生優(yōu)惠降分投檔。這時候考生所做努力將前功盡棄。
因此晨霧提醒所有參加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的考生,不僅需要關注你所青睞的高校的高水平藝術團招生簡章的規(guī)定,還要關注和遵守本省(市區(qū))的高校學生高水平藝術團招生通知文件的規(guī)定。萬萬不可遺漏了省(市區(qū))高水平藝術團的統(tǒng)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