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城市大學2015年度本科內地招生章程
2015-02-26 15:19:04香港城市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香港城市大學(“城大”)獲教育部列入國家重點高校名單,并且獲準在全國 31 個省、直轄市及自治區(qū),按照內地重點高校招生的程序和辦法透過提前批次錄取內地優(yōu)秀高考生。
第二條 為了保證城大2015 年本科招生工作能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guī)范招生行為,現依照教育部的有關指引,結合香港城市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條 城大的招生工作以公平、公正、公開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的成績?yōu)橐罁,根據各個學院具體的收生要求,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城大是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以下簡稱“香港特區(qū)政府”)資助的多科性大學。2015 年提供大約130 項不同層次及專業(yè)的優(yōu)質本科及研究學位課程。大學設有商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院、科學及工程學院、創(chuàng)意媒體學院、能源及環(huán)境學院和法律學院。上述6 個學院現時都面向內地招收本科生。
根據國際高等教育信息機構Quacquarelli Symonds(QS) 2014 年公布的世界大學排名榜,城大位列108 位,亞洲排名第11 位。城大有諸多學術領域獲得國際認可,詳情可參看城大內地招生網(http://www.cityu.edu.hk/mainland)。
城大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近700 位優(yōu)秀教授團隊中70%來自30 多個國家,當中包括菲爾茲獎及沃爾夫獎得主、以及來自世界各地的殿堂級院士及講座教授。
城大全方位地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已與42 個國家和地區(qū)近400 所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了超過300 余項學術交流合作計劃及350 項學生交換計劃協(xié)議。每年約一千多名城大學生參加學生交換計劃、暑期交流訪問及實習計劃。除了國際交流及海外實習計劃,城大更推出各種合作項目以加深學科的國際化元素,其中包括:城大與美國哥倫比亞大學聯(lián)辦雙學士學位課程;經濟及金融系與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合辦雙聯(lián)學位課程;城大與德國呂內堡大學合辦雙聯(lián)學士學位課程(創(chuàng)意媒體/新媒體/數碼媒體);科學及工程學院與英國劍橋大學屬下的劍橋核能中心共同開展核能科技教學及研究工作;法律學院學生前往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修讀的專設科目,等等。
內地同學在城大畢業(yè)后可選擇赴海外或留港深造,在港就業(yè),或返回內地就業(yè)或創(chuàng)業(yè)。
城大位于香港九龍達之路,地處交通樞紐中心,是陸路通往內地的必經之路。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城大的招生對象是參加2015 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且實際高考成績(原始分,即不含任何加分)達到本科第一批重點大學錄取分數線 (“一本線”) 及英語成績達學院指定分數(參見第二十四條)的高考生。
第六條 考生需直接向有關省市區(qū)級高校招生辦公室 (以下簡稱“高招辦”)或考試院查詢具體的招生程序、報名時間和辦法。全國31 個省、直轄市及自治區(qū)的高考生應循全國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報讀城大,無須另行填寫城大入學申請表。
第七條 城大2015 年在31 個省市區(qū)的本科招生總數為208 名。分省分學院招生計劃以及相關說明將分別由高招辦或考試院統(tǒng)一向社會公布?忌部傻侨氤谴髢鹊卣猩W(http://www.cityu.edu.hk/mainland) 查詢。
第八條 城大以學院為招生專業(yè),報考城大的考生應按照個人興趣與能力和學院具體要求選擇報讀相關的學院。城大各招生學院對考生填報學院志愿的要求見第十九條。
第九條 如出現某一省市區(qū)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區(qū)生源不足的情況時,城大將對分省計劃作出調整,將某些省市區(qū)的剩余名額調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區(qū),安排錄取。
第三章 錄取批次及規(guī)則
第十條 獲教育部批準,城大將在全國 31 個省、直轄市及自治區(qū)透過提前批次錄取本科生。
第十一條 有意報考城大的考生,必須將城大列于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才有機會被錄取。
第十二條 城大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內,并會根據各省市區(qū)級高招辦或考試院的投檔規(guī)則從高分到低分調檔。
第十三條 對高招辦或考試院按規(guī)定為城大提調的考生檔案,在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教育部及衛(wèi)生部之有關規(guī)定、實際高考成績(原始分,即不含任何加分,從高分到低分)符合城大在該省市區(qū)錄取條件的情況下,城大將按照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英語水平(參見第二十四條)、學院(專業(yè))志愿(對考生填報志愿的要求見第十九條),配合相關學院的具體要求,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在錄取時,城大一律不考慮加分。學術之外領域的專長或特長只作錄取參考之用。
城大不接受退檔要求,故考生在作出最終報考決定前應綜合考慮個人和家庭經濟情況。
第十四條 城大在專業(yè)體檢限報方面,會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報城大的學院(專業(yè))志愿。考生若選報不宜就讀的學院(專業(yè))志愿,相關學院可不予錄取該類考生。
第十五條 在成績相同或相當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取英語考試分數高并符合相關學院具體要求的考生。
第十六條 城大在江蘇省采用“先分數后等級”之辦法錄取考生。對進檔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歷史或物理須為A+等級,其它選測科目為A 等級)按原始總分(滿分480)和獎勵分(1 - 5 分)之和排序,當此分數相同時,城大將考慮考生的英語考試分數和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級、學院(專業(yè))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作出錄取決定。
第十七條 城大在廣東省錄取考生時,考生的三門學業(yè)水平考試都須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對進檔考生再按原始總分(滿分750)排序,當分數相同時,城大將考慮考生的英語考試分數、學院(專業(yè))志愿、綜合素質評價等其它指標,擇優(yōu)錄取。
第十八條 城大在云南省錄取考生時,將按照高考總分滿分為 772 分[四科(3+X)+ 學業(yè)水平考試量化成績],擇優(yōu)錄取。
第十九條 城大在考生報考的學院(專業(yè))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報讀法律學院的學生,必須將法律學院列為首專業(yè)志愿,才會被該學院考慮。其他的招生學院則只會考慮錄取填報其學院為首三個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城大對其后的學院(專業(yè))志愿或并沒有填報的學院(專業(yè)),將不會作調劑錄取。
第二十條 有意報考城大創(chuàng)意媒體學院的考生需提交學生作品。
作品的類別可包括:攝影、繪畫、素描、雕塑、作曲、演奏、電影、錄像、多媒體制作、小說、劇本、動畫、軟件、游戲、科技方案/發(fā)明以及其它作品。學院希望通過作品首先看到考生的想象力、觀察力和自我表達能力,其次才看考生已經具備的技巧。在媒體、藝術方面興趣廣泛的考生不妨提交各種不同的作品供學院參考。所有考生的作品需于2015 年5 月6 日至6 月3 日期間, 經學院的網上系統(tǒng)遞交。有關格式及使用網上系統(tǒng)的詳情, 將于 2015 年3 月中旬公布, 屆時請參閱https://admission.scm.cityu.edu.hk/NUEEAttentionPage.pdf?忌嗫蔀g覽 http://www.scm.cityu.edu.hk/admissions/portfolio/,參閱有關遞交作品集的一般資料及介紹短片。
創(chuàng)意媒體學院將根據考生的實際高考成績、英語水平和所提供的作品,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一條 報考城大的考生不需參加面試。
第二十二條 錄取時,不設男女比例,一律擇優(yōu)錄取。
第四章 教學語言和外語考試語種要求
第二十三條 除經香港城市大學教務會特別批準的個別學科外,城大所有本科課程均以英語教學和考試。
第二十四條 擬報考城大的考生,其外語考試語種必須是英語,并且以150 分為標準滿分計算必須達到120 分或以上,唯報考人文社會科學院的考生的英語成績必須達到125 分或以上,而報考法律學院的考生的英語成績更須達到135 分或以上。海南省英語對應分將以海南省考試局公布所對應的標準分數為準。以120 分為標準英語滿分計算的江蘇省考生必須達到96 分或以上,報考人文社會科學院的考生的英語成績必須達到100 分或以上。
獲頒發(fā)入門獎學金(全國奧賽、國際競賽獲獎者獎學金及華潤少數民族獎學金除外),考生英語成績(參見第三十六條)必須達到135 分或以上。
第五章 學制
第二十五條 凡是在全國 31 個省、直轄市及自治區(qū)參加2015 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一招生考試并獲得錄取入學的考生,將會修讀為期四年的學院制課程。授課地點在城大本部。
第二十六條 能源及環(huán)境學院新生將于入學后直接入讀能源科學及工程學專業(yè)。法律學院的新生亦將直接入讀法律學專業(yè)。修讀商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院及創(chuàng)意媒體學院的學生,完成首年課程后,將視乎個別學院的安排,選擇學院轄下之主修專業(yè)。學習表現最佳的20%學生 [(i)按首學年(學期B 末)考試的累積平均積點(CGPA)排名;(ii) 于學期A 和學期B 已修讀的全部科目均達及格成績;(iii)學期A 和學期B 成功取得至少30 個學分,其中包括學院指定科目的學分],將可自由選擇學院轄下的主修專業(yè)。其余80%的學生將視乎所選專業(yè)的名額及要求分配所屬學院的主修專業(yè)。
科學及工程學院(科工學院)將按以下三個‘入學組別’錄取新生:
‘科學及工程學院(工程類)’–包括建筑學及土木工程學系;機械及生物醫(yī)學工程學系;系統(tǒng)工程及工程管理學系
‘科學及工程學院(科學類)’–包括物理及材料科學系;數學系;生物及化學系
‘科學及工程學院(資訊科技及工程類)’–包括電腦科學系;電子工程學系
獲科工學院錄取之新生須于接納錄取時,在其所屬入學組別內選定欲入讀的學系。
獲‘科學及工程學院(科學類)’錄取的學生,如選擇數學系,將于入學后直接入讀計算數學專業(yè)。獲‘科學及工程學院(資訊科技及工程類)’錄取的學生,如選擇電腦科學系則于入學后直接入讀電腦科學專業(yè)。
而選擇科工學院其它學系的學生,將在完成首年課程后,選擇其學系轄下之主修專業(yè)。學習表現最佳的40%學生[(i)按首學年(學期B 末)考試的累積平均積點(CGPA)排名;(ii)學期A 和學期B 已修讀的全部科目均達及格成績;(iii)于學期A 和學期B 成功取得至少30 個學分,其中包括學院/所屬學系指定科目的學分],將可自由選擇其學系轄下之主修專業(yè)。其余60%的學生將視乎所選專業(yè)的名額及要求分配所屬學系的主修專業(yè)。
第二十七條 考試不及格者,則按照香港城市大學教務規(guī)條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