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高考志愿填報及錄取規(guī)則公布
2015-06-10 14:50:31新浪教育
近日,天津市招生工作委員會發(fā)布《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guī)定》,對高考志愿設置、志愿填報、錄取方式等內容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
出分后報志愿
高考各批次的填報志愿工作,在公布高考成績后進行。市招生委員會按照考生的考試成績和招生計劃數(shù)的一定比例,劃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和本科二批填報志愿工作分數(shù)線。符合相應分數(shù)范圍的考生可以依次填報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志愿,本科三批和高職(?)批次志愿;可以參加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志愿征詢。
考生填報志愿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逾期不再補報(填報志愿的時間和辦法另文規(guī)定)。
考生的填報志愿工作,由考生報名所在單位組織實施。各報名單位要加強對考生填報志愿的培訓指導,并按規(guī)定組織好考生志愿信息的反饋確認工作。
考生應在認真閱讀有關高校招生章程及我市公布的招生政策后,按規(guī)定和要求選擇填報高校和專業(yè)志愿,并對所填報志愿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承擔責任。因考生本人填報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錄取批次及順序
高校在津招生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本科批次,綜合評價招生試點批次,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批次,本科一批(含A類高校和B類高校)、本科二批A階段、本科二批B階段、本科三批A1階段、本科三批A2階段、本科三批B階段、高職(?)提前批次、高職(專科)批次的順序進行錄取。
提前本科批次為軍隊、武警、公安等有特殊要求的本科高;驅I(yè);綜合評價招生試點批次僅限已參加上?萍即髮W、西交利物浦大學等招生院校考核并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填報;天津市 “農村專項計劃”批次為承擔農村專項計劃試點招生工作的市屬高;驅I(yè);自主選拔錄取、藝術特長生及高水平運動員批次,僅限已參加本科一批A類((B類)高校測試并合格、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填報;本科一批為部委屬高校、"211工程”高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錄取的本科高;驅I(yè);本科二批A階段為坐落在省會及計劃單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高校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本科高;驅I(yè);本科二批B階段為其他一般本科高校(含部分本市獨立學院);本科三批A1階段為坐落在本市和經批準參加本批次錄取的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本科專業(yè);本科三批A2階段為其他坐落在省會及計劃單列城市的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本科專業(yè);本科三批B階段為其他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本科專業(yè);高職(專科)提前批次為有特殊要求的高職(?)院;驅I(yè);高職(?)批次為其他高職(?)院;驅I(yè)。
高校在津錄取新生要認真執(zhí)行教育部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guī)定。高校應結合生源分布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要求,并在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確保符合錄取規(guī)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在統(tǒng)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高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市高招辦按高校的調檔要求向其投放考生電子檔案。
天津市“農村專項計劃”批次、本科一批(含A, B類高校)、本科二批(含A, B階段高校)、本科三批(含A1, A2, B階段高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高校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的辦法;其他批次錄取高校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的辦法。
投檔規(guī)則
平行志愿投檔規(guī)則:計算機投檔系統(tǒng)先對同一科類、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依次檢索每位考生填報的高校志愿;若考生符合其中一所以上高校的投檔條件時,則投檔到序號在前的高校;若考生只符合其中一所高校的投檔條件,則直接投檔到該高校。
當若干名考生高考成績總分相同但單科分數(shù)不同時,計算機投檔系統(tǒng)分文理、按規(guī)定的科目順序分數(shù)進行排序投檔,文史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shù)學、文科綜合、外語”,理工類的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shù)學、理科綜合、外語”。
多元評價體系,高考成績仍最重要
在津招生的高校應構建對學生的多元評價體系,選拔符合本校培養(yǎng)要求的學生,為學生多方面展示自己提供空間。高校招生多元評價體系的內涵主要包括高校對學生的學業(yè)多元評價和非學業(yè)多元評價。錄取時,高校依據(jù)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政策規(guī)定以及本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規(guī)則,以高考成績?yōu)橹饕浫∫罁?jù),根據(jù)考生志愿,依據(jù)考生電子檔案中呈現(xiàn)的學業(yè)評價和非學業(yè)評價內容,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在津招生的高校在投檔考生范圍內,以高考成績?yōu)橹饕浫∫罁?jù),參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自主確定錄取實施方案。
本科各批次高校在津招生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實施新生錄取工作。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狀況符合相關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投檔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并符合高校調檔要求的考生,是否錄取以及所錄取的專業(yè)由高校自行確定,高校負責對已投檔但未被錄取考生的解釋。市高招辦為在津招生高校提供符合條件考生的相關信息和服務,組織管理招生錄取工作,監(jiān)督在津招生高校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情況,糾正違反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違背錄取規(guī)則等行為。
高職(?)院校的錄取工作,實行根據(jù)考生志愿,市高招辦按院校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投檔,院校對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民辦高職院校可以自主確定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
各批次錄取時,市高招辦按照考生志愿順序依次投檔,由高校審查錄取。高校要尊重考生的學校志愿和專業(yè)志愿,正確處理好考生成績與志愿的關系,當同批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上第一志愿的考生電子檔案不足時,不得拒錄非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
錄取過程中,考生如申請放棄提前本科批次院校志愿,只能參加本科二批及以下批次的錄取;如申請放棄本科一批院校志愿,只能參加本科三批及以下批次的錄取;如申請放棄本科二批院校志愿,只能參加高職(?)批次的錄取;如放棄本科三批或高職(專科)
批次院校志愿,可到報名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區(qū)縣招辦審核并簽署意見后可允許其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