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行業(yè)背后:誰來譴責槍手的“買家”
2015-08-21 09:02:14中國廣播網(wǎng)
今年6月,江西南昌被曝出“記者南昌臥底替考事件”不久,坐落在南昌市區(qū)最繁華的八一廣場財富大廈內的一家專門針對成人自考學歷的建訊公司也隨之浮出水面。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嚴查“記者南昌臥底替考事件”背景下,建訊公司一度想從考生手中收回合同,取消合約,稱“政策變了,查得緊,找不到槍手”。(8月20日中國廣播網(wǎng))
風緊,扯呼。這是江西替考事件的“后遺癥”:“槍手”短缺致公司毀約,幻想暗度陳倉者大學夢碎。
風聲鶴唳之下,替考成本驟然飆升,“槍手”也要算算成本收益賬了。此前,據(jù)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消息,江西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發(fā)生后,相關部門已依法對所涉23人分別以涉嫌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和行賄罪立案偵查,其中21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審查起訴。至于被坐實的考生“槍手”,有被開除而黯然回家的,有在媒體誠意懺悔的……總之,大概的意思是作奸犯科都罪得其罰了。
更為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新增了“替考罪”的規(guī)定,并明確了考試范圍是“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今后,若有人在高考等考試中替考,將受到刑事處罰。“替考入刑”的呼聲,盡管是秉持刑法謙抑原則而有條件地化為現(xiàn)實。但在高考這種國考之上,顯然多了一道剛性而底線的緊箍咒。換句話說,即便是對于替考的考生而言,此后的罰單只會更重更沉。
當然,替考是個復雜的產業(yè)鏈。2015年的江西替考案、2014年的河南杞縣替考案、2008年的甘肅天水替考案……近年來,高考等國家考試屢屢曝出“舞弊門”。僅去年的河南高考替考案,就查實違規(guī)違紀考生165人,其中替考127人。對于槍手來說,雖然是成年人,但靠教育部的“家規(guī)”高舉輕罰,譬如禁考3年等,顯然難以抵擋高收益的沖動。如今,刑罰明確了,個案厘清了,“替考公司找不到槍手”不過是不敢伸手、不能伸手的“條件反射”。
一家公司訴苦,不代表替考行業(yè)走向終結。眼下的小心翼翼,究竟是暗黑產業(yè)的“寒冬”,還是翻篇過去的節(jié)點,最終還得看接下來國考中是否會繼續(xù)重演替考迷局。只是,槍手不敢在“刀尖上嗜血”,僅僅是個勇氣和膽識的問題,在權力與程序上扎緊籬笆,“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才能真正提升自己防替考的免疫力。
“替考公司找不到槍手”就對了。不過,就像“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一樣,替考操作者該罰,或成或敗的買家,連道德譴責也豁免了嗎?若買方沒有敬畏,風聲再緊,恐怕市場一樣難以禁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