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5年成人高考招生錄取照顧政策
2015-10-13 14:30:2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一)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二)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yōu)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jiān)制),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三)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市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獲得區(qū)、縣級以上(含區(qū)、縣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局系統(tǒng),國家特大型企業(yè)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市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yè)三線企業(yè)單位獲得企業(yè)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區(qū)、縣、局級“新長征突擊手”、“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市優(yōu)秀團干部、團員,市“園丁獎”稱號獲得者等市級單項先進。
8.獲區(qū)、縣、局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年終行政獎勵優(yōu)秀者。
9.少數民族考生。
10.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五)自謀職業(yè)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市民政部門頒發(fā)的《自謀職業(yè)證》),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六)根據教育部《普通高職(?)畢業(yè)生服義務兵役退役和“下基層”服務期滿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辦法(試行)》(教學廳〔2009〕6號文附件2)的要求,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畢業(yè)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yè)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省(區(qū)、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具體實施辦法11月份公布。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凡屬照顧錄取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軍隊內榮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區(q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出具證明,并交驗原始證件。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由區(qū)、縣僑務辦公室出具證明;臺灣省籍考生由市臺胞聯(lián)誼會出具證明;少數民族考生由區(qū)、縣民族事務部門出具證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區(qū)、縣民政部門出具證
明。政策加分辦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在現場確認時將原始證件或證明
交報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驗,并填寫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下發(fā)的《201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顧政策加分申請表》,由招生院校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