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新生自殺事件:學籍問題將問責
2015-11-05 10:29:40記者王燦王迎節(jié)文 張琮攝影
杜林母親的手機里還保存著他軍訓時的照片
核心提示丨9月10日,踏入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不足半月的新生杜林,選擇跳樓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事發(fā)后,警方認定為自殺。
對此,杜林的家人認為是因高中學籍問題受困,導致杜林壓力過大而輕生。這一說法能成立嗎?昨天,河南省教育廳通報了這一事件的調查處理情況。
回應|調查三個節(jié)點,鄧州一高、南陽一中和鄭州大學沒施加過壓力
杜林跳樓身亡一事已過去近兩月,但他輕生的原因,依然備受關注。昨天上午,省教育廳召集南陽市教育局、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南陽一中、鄧州一高等涉事單位負責人,通報了事件調查結果。
按照杜林家人的說法,是高中學籍問題困擾導致杜林壓力過大而輕生。對此,省教育廳基教二處處長劉林亞通報說,在這一說法基礎上,問題主要集中在三個時間節(jié)點上。
第一,高考報名時擔心沒有就讀學校學籍,只能以社會青年身份參加高考,不能報考軍校;第二,在收到鄭州大學錄取通知書后,曾為準備高中學籍檔案在鄧州一高和南陽一中之間奔波犯難;第三,在鄭大入學時,擔心無高中正規(guī)學籍檔案不能注冊高校學籍。
劉林亞說,首先,關于高考報名,從今年起,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應、往屆畢業(yè)生均可報考軍校。事實上,杜林最終在南陽一中以“農(nóng)村應屆生身份”報名參加高考,報名志愿也未見軍校志愿。
其次,關于高中學籍檔案完善問題。今年7月22日,杜林被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正式調檔錄取,由南陽一中為其出具了學籍冊、評價表等材料并裝入檔案。
最后,高校學籍注冊問題。杜林于8月28日入學后,鄭州大學機械工程學院對其提交的考生檔案進行了初審,檔案未見異常,鄭州大學從未向學生本人及其家人提出過學籍方面問題,也沒施加過任何壓力。
“沒有任何證據(jù)顯示,普通高中學籍問題是導致杜林自殺的誘因。”劉林亞說。
通報|兩校管理學籍違規(guī)將被問責,杜林家人維權建議走法律渠道
學籍在鄧州一高,上學則在南陽一中。由此引發(fā)的高中學籍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兩所高中也因此被懷疑存在爭搶生源行為。
對此,劉林亞稱,盡管調查排除了普通高中學籍問題是導致杜林自殺的誘因,但兩所高中違反了我省現(xiàn)有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
經(jīng) 調查認定,南陽一中的主要違規(guī)情節(jié)為:2012年9月,以借讀生名義接收杜林入學就讀,沒要求其提供或幫助其完善相應借讀手續(xù);2015年高考報名時,違 規(guī)為非本校學籍學生杜林提供相應的應屆生報名材料;高考錄取結果公布后,在本校的錄取光榮榜上公示杜林的錄取信息,視為本校在讀在籍學生,卻沒有要求或幫 助其完善轉學手續(xù)。
同樣,鄧州一高首先在杜林被學校錄取、未按時報到入學的情況下,應取消其入學資格、注銷其高中學籍而沒有注銷;其次,明知杜林長期不在本校學習,卻繼續(xù)保留其學籍,客觀上造成了杜林“人籍分離”的事實。
“對于以上違規(guī)情節(jié),省教育廳將責成南陽市教育局、鄧州市教育局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問責處理。”劉林亞說,若杜林家人仍堅持認為學校行為損害了杜林的合法權益,建議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舉措|完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guī)范轉學工作嚴查違規(guī)轉學亂挖生源
其實,杜林自殺事件背后,折射出的是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問題。
對此,省教育廳要求有關處室完善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辦法,避免出現(xiàn)個別學校以轉學為幌子、接收未辦理轉學手續(xù)的學生提前入校就讀、變相違反中招規(guī)定亂挖生源等現(xiàn)象。
同時,《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普通高中學生轉學工作的通知》也將于近期下發(fā),進一步明確全省普通高中學生轉學的條件、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開機制,嚴肅查處違規(guī)轉學行為。
那么,對于目前各學校接收的不符合轉學條件的就讀高中生,該如何處理呢?
劉林亞說,屬于2013級的,允許學生自愿選擇現(xiàn)就讀學校或回學籍所在學校學習,但學生必須回學籍所在地參加高考;現(xiàn)就讀學校、學籍所在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 門、招生部門應為學生提供方便,不得設置任何障礙;學生高中學習期間的學分認定、綜合素質評價等學籍檔案材料,由現(xiàn)就讀學校在高考前一個月內及時轉交學籍 所在學校,學籍所在學校應按時為學生完善學籍檔案。
屬于2014級的,允許學生自愿選擇學校學習,但學生必須回學籍所在地參加學業(yè)水平報名考試。進入高三后,高考報名、學籍檔案材料移交、學籍檔案完善等,按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
屬于2015級的,學生必須回中招錄取學校報到、注冊、就讀,F(xiàn)就讀學校要認真落實我省2015年中招文件規(guī)定,妥善處理好這部分學生的退學、退費等問題。中招錄取學校和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為學生提供便利。符合普通高中借讀要求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