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高考錄取結束 錄取率為85.95%
2016-08-23 10:52:53紅網(wǎng)文章作者:劉怡斌
導語:湖南省教育考試院今天透露,今年湖南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從7月8日開始,已于8月18日結束。全國1534所普通高等學校在湖南共計錄取新生34.52萬人,錄取率為85.95%。
今年全省共有考生40.16萬人,比去年增加了1.17萬人。其中,文科類考生14.92萬人,占37.15%,理科類考生22.11萬人,占55.05%,職高對口類考生3.13萬人,占7.8%;應屆生35.68萬人,占88.84%,往屆生4.48萬人,占11.16%。全國1534所普通高等學校在湖南共計錄取新生34.52萬人(含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綜合評價錄取、提前特殊類型錄取和高職單招等),錄取率為85.95%,其中本科錄取率達41.75%,順利實現(xiàn)“四個不低于”“一個確保”的目標(即:總錄取率、本科錄取率、一本錄取率和在湘部屬院校在湖南招生計劃不低于去年;確保考生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已錄新生中本科16.77萬人、專科17.75萬人;文科類13.25萬人(含文科藝術、體育),理科類18.91萬人(含理科藝術、體育),職高對口類2.36萬人。
今年,湖南高考錄取工作堅持以“為民服務,陽光招考”為主題,堅決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里相關政策規(guī)定,認真貫徹落實省教育廳決策部署,確保了招生錄取公平公正和平穩(wěn)有序。
平行志愿投檔錄取辦法進一步完善,考生出檔率高。湖南本科提前批的軍事院校及貧困地區(qū)定向計劃、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平行志愿仍為5個。今年明確了湖南師范大學的中外合作辦學音樂專業(yè)在本科提前批“學校服從”志愿中的填報辦法,將需要進行政審、面試的貧困地區(qū)專項計劃調整到了本科提前批錄取。湖南先進行貧困地區(qū)專項計劃錄。ê毨У貐^(qū)專項計劃征集志愿),然后再進行高校自主招生錄取。本科各批次平行一志愿出檔率都保持在較高的水平:本科一批為98.52%;本科二批為89.61%;本科三批為98.69%。調整了藝術、體育類專業(yè)生源不足時降分投檔辦法。除貧困地區(qū)定向計劃招生、本科一批、二批、三批和高職專科批均設置了征集志愿,增設了本科提前批軍事院校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學校數(shù)改為了10個,共有7.23萬人填報征集志愿,錄取3.47萬人,有效滿足了上線考生的就讀愿望。各批次考生直接志愿滿足率保持較高水平:本科一批為100%,本科二批為99.5%,本科三批為100%,高職專科批為99.47%。
招生院校對湖南生源質量滿意度高。今年,湖南高考各科目均使用全國卷,全省考生人均文化成績分別為文科類398.19分、理科類415.80分。文化成績600分以上的考生7453人,其中文科類663人,理科類6790人。各招生院校對湖南生源質量滿意度高,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各知名院校的招生計劃基本上一次性錄滿,一本院校還在湖南追加招生計劃1682人(含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綜合評價錄取等)。特別是今年湖南空軍招飛形勢喜人,共錄取289人,其中空軍招飛錄取95人,民航招飛錄取194人,錄取人數(shù)再創(chuàng)近年新高。
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政策惠及考生,取得較好效果。今年,教育部繼續(xù)實施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和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和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為做好這三項專項計劃的招生工作,在志愿填報之前,湖南通過多種渠道,對實施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程序規(guī)則進行了全方位的宣傳,引導和鼓勵符合條件的考生積極填報專項計劃志愿。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多部門聯(lián)合對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實行單報志愿、單獨劃線、單獨投檔的方法,確保了專項計劃實施公平、公正。全省共有21054名考生填報了專項計劃志愿,實際錄取6359人,其中貧困地區(qū)定向招生專項計劃錄取3805人,農村學生單獨招生錄取372人,農村學生專項計劃錄取2182人,圓滿完成了招生任務。
招生秩序規(guī)范有序,錄取現(xiàn)場平靜。今年,湖南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不點錄”“不補錄”“不違規(guī)降分錄取”等政策,嚴格落實教育部“26個不得”“六不準”和湖南招生錄取“八條禁令”等規(guī)定,堅持集體議事制度,加強監(jiān)督檢查,營造了風清氣正的招生錄取環(huán)境。錄取期間,凡是涉及計劃調整、投檔模板設置、特殊類型招生批件投檔以及錄取中遇到的其他有關具體問題,均通過集體研究,并按工作流程由相關負責人審核簽字后執(zhí)行,從機制上杜絕了違規(guī)操作空間。今年從錄取現(xiàn)場反饋的情況來看,接待考生、家長現(xiàn)場咨詢382人次,受理咨詢電話3675個,錄取現(xiàn)場平穩(wěn)有序。
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做好招生宣傳和考生服務。湖南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按照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及時、周到、細致地做好了各項招生服務工作。在信息公開方面,湖南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十公開”要求,加強信息公開,滿足考生和社會的知情需求,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錄取期間,及時向社會發(fā)布考生錄取信息,錄取動態(tài)信息每天更新3次,錄取結果信息每晚及時更新,考生可通過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通信平臺等多渠道及時了解招生錄取信息。
此外,為幫助考生準確定位,合理填報志愿,省教育考試院繼續(xù)向社會公布了全省高考文理科“1分段”統(tǒng)計表。在各批次平行志愿投檔后,都及時公布院校投檔分數(shù)線以及每個院校最后一名考生的語數(shù)外成績,以便考生查詢。特別是今年,在公布本科一批、二批平行一志愿投檔分數(shù)線時,首次公布院校在湘招生計劃數(shù),更好地服務考生和高校,有利于鼓勵院校向湖南多投放招生計劃數(shù)。在咨詢服務方面,高考后省教育考試院主辦了教育博覽會,在錄取期間設立錄取現(xiàn)場咨詢接待組,開通了咨詢熱線,對考生和家長的來信來電來訪耐心解答,對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有效溝通、妥善處置、快速反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省教育考試院還通過發(fā)布《湖南省2016年招生考試問答》《致全省高考考生及家長的公開信》,接受電視欄目專題訪談重點提醒、印發(fā)相關資料等多種方式,防范考生、家長上當受騙,有針對性地做好招生預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