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秋季開學重點督查新生入學資格
2016-09-08 10:19:20新浪教育文章作者:邵波濤
導語:據(jù)教育部網(wǎng)站消息,為扎實推進2016年各項重點工作,確保2016年秋季開學工作順利有序進行,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日前決定在全國組織開展秋季開學暨年度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督導檢查工作。
這次督查在延續(xù)以往以學校安全工作為督查重點的基礎上,更聚焦學生學籍管理、高校新生入學資格、教材發(fā)放、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檢修、學生資助、隨遷子女就學、留守兒童關愛等工作,重視開學條件保障、學校安全、規(guī)范辦學行為等工作重點。
同時,也將教師配備、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等一些重大政策的落實和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納入督查范圍。督查范圍涵蓋普通高校、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等不同學段學校,其中寄宿制學校、鄉(xiāng)鎮(zhèn)學校、村小和教學點等尤為督查重點。
這次督查要求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組織市縣和所屬高校開展自查,建立問題清單,逐項及時解決。根據(jù)各地自查情況,教育部黨組成員帶隊組成9個重點督查組分赴17個省份開展督查,其他省份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聯(lián)合行動,組織15個督查組開展交叉互查。
這次督查強調要突出重點,把督查中央關于教育工作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情況放在首位,督促做好保安全、;、保年度重點任務落實的各項工作。要提高效率,綜合運用各校自查、全面檢查、隨機抽查、交叉互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明確可檢查、可評價的督查內容,確保高質量完成好檢查任務。
督查組要深入基層,特別是基礎薄弱學校、寄宿制學校、農村偏遠學校、農民工子弟學校等,掌握真實情況,了解實際困難。督查中要嚴格執(zhí)行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教育部20條實施辦法,不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不給學校增加負擔。
開學督查結束后,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jù)各地自查和督查組督查情況,形成國家教育督導報告,進一步提出符合有關省份實際的重點督查內容,聚焦有限目標,督促有關省份針對問題精準發(fā)力、精準落地,務求督查工作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