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國語大學2017年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2017-03-28 12:47:34北京外國語大學
為服務國家“一帶一路”戰(zhàn)略目標,培養(yǎng)高端外語人才,深入開展國別和區(qū)域研究,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教育部關于做好 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決定針對“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實施綜合評價招生,在錄取階段依據考生的高考和我校組織的外國語言文化能力 測試(以下簡稱“能力測試”)兩方面的成績錄取考生。
一、領導機構
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由招生辦公室組織和實施。
二、招生專業(yè)、計劃、省份
1. 共22個專業(yè):俄語、葡萄牙語、阿拉伯語、意大利語、匈牙利語、捷克語、瑞典語、荷蘭語、芬蘭語、塞爾維亞語、保加利亞語、立陶宛語、希臘語、朝鮮語、朝鮮語(商務)、老撾語、波斯語、泰語、緬甸語、印尼語、豪薩語、菲律賓語。
2. 以上專業(yè)列在各省提前批次,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辦發(fā)布為準,考生按招生計劃填報相應高考志愿。
3. 本 年度綜合評價招生實施省份為:北京、河北、山西、山東、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福建、廣東、重慶 和天津等20省市。在天津、山西、內蒙古、重慶、陜西僅招收文科生。在浙江不分文理,考生選考科目要求如下:葡萄牙語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范圍是歷史、地理、物 理;其他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范圍不限。學校對江蘇省考生的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A、B,即文科要求歷史為A,其他為B,理科要求物理為A,其他為 B。
三、報名條件
考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堅定的愛國主義信念,品學兼優(yōu)、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2. 高三第一學期期末成績在年級同科類排名前10%以內,并且語文和外語成績均在同科類排名的前5%以內(省級示范校和我校認可的優(yōu)質生源?蛇m當放寬排名限制);
3. 外語學習能力突出,具有濃厚的外語學習興趣;對國別區(qū)域和國際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趨勢有濃厚興趣;
4. 高中階段體能測試合格;
5. 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guī)定》中的高考報名條件。
此 外,我校鼓勵復語考生報考。復語考生指除熟練掌握英語外,還熟練掌握德語、法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和朝鮮語其中一種。復語考生必須申請我校組織的復語 測試。在填報高考志愿時,英俄復語的考生不得報考俄語專業(yè),英朝復語的考生不得報考朝鮮語專業(yè)。申請復語考試的考生應提供由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 考試等級證明。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的復語考生須達到《歐洲語言共同參考框架》B1級(德語復語考生也可以達到DSD1級),日語復語考生達到專業(yè)二級, 朝鮮語復語考生達到TOPIC3級,俄語復語考生達到專業(yè)二級。
四、報名
1. 3月20日12:00至4月20日24:00,考生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tǒng)(https://joinus.bfsu.edu.cn/)進行報名?忌趫竺到y(tǒng)里填寫和上傳各類信息,無需郵寄紙質材料。身份證、學校推薦信(從報名系統(tǒng)打印)和復語考生的等級證書原件,以及其他證書的復印件請在到校參加能力測試時隨身攜帶以備查驗。
2. 中學所學語種(應與高考報名所選語種一致)為法語或俄語的考生在能力測試中使用法語或俄語測試,其他語種考生一律使用英語測試。
3. 中學在填寫推薦信之前,應將推薦考生的所有課程成績、模擬考試成績及排名、參加北外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資格等信息在校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方可填寫推薦意見。
五、初審
1. 報名結束后,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以確定參加能力測試人選。
初審結果分為通過和未通過二檔。
2. 學校初審結果公布時間為5月底,并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忌稍趫竺到y(tǒng)查詢初審結果。
六、能力測試
1.初審結果為“通過”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tǒng)確認并到我校參加能力測試。
2.能力測試形式為面試,滿分50分,包括外語口試(滿分25分)和中文面試(滿分25分)。能力測試成績由上述兩部分相加而成。外語口試包括口試以及其他一種外語的模仿。中文面試包括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單獨面試。
3.復語考生必須參加復語測試,考試時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考試等級證明。復語測試(滿分5分)為口試。復語測試成績達到3分的作為附加分計入能力測試成績;否則不計入,同時取消其復語資格,但保留其作為非復語考生的資格。
4.能力測試的時間為2017年6月18日(考生應于17日來校報到),測試地點為北京外國語大學,具體詳情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
七、確定能力測試結果
1. 能力測試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等:
能力測試總分達到30分且外語口試和中文面試成績均達到15分的考生為合格。
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考生為不合格。
2. 能力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合格后,有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提前批志愿。凡未參加我校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提前批志愿,我校將不予錄取。
八、綜合評價成績算法
能力測試結果合格的考生,其綜合評價成績?yōu)榭忌母呖?實考分)、能力測試兩個方面的成績以當地高考成績滿分值按7:3的比例加總。
九、填報志愿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據我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填報提前批次高考志愿。
十、錄取規(guī)則
1.錄取程序開始后,由各省級招辦將符合我校規(guī)定條件并且報考我校的入選考生進行投檔。
2.我校依據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綜合評價成績相同的,依次錄取能力測試外語口試、能力測試中文面試和高考成績高的考生。
3.未被錄取者,不影響考生第一批次及后續(xù)批次的錄取。
十一、 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將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加強過程管理,公示相關信息。能力測試過程將全程錄像。
2.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監(jiān)察辦公室負責監(jiān)督,接受投訴。招生監(jiān)督電話:010-88816259。
3.初審通過名單、入選名單、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http://joinus.bfsu.edu.cn)進行公示。
4. 綜合評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嚴肅性?忌鷳鐚嵣陥笥嘘P材料,有關中學應嚴格組織推薦工作。根據教育部的規(guī)定,在高校考試招生中“存在違規(guī)承諾及操作、 虛報或偽造、編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對違規(guī)的考生和相關人員,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普通 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予以嚴肅處理。
十二、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能力測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十三、我校未組織任何有關綜合評價招生的培訓,也未委托其他機構或者個人開展綜合評價招生的培訓和報名等工作。綜合評價招生的有關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網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十四、本招生簡章經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通過,由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本方案將按最新政策做相應調整。
十五、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西三環(huán)北路2號,北京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89
聯(lián)系電話:010-88816254,88816481
傳真:010-88810273
電子郵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網:http://joinus.bfs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