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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06-02 10:29:57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高校代碼:10850(國標)

  江蘇省招生代碼【1151、1451(高職本科分段培養(yǎng))、1561(海外本科直通車)、1651(中外合作)】

  其他。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代碼以當地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高校名稱: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

  高校性質:省屬院校

  辦學性質:全日制公辦?

  校    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羊山北路1號

  郵政編碼:210023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原則,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下,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年度招生計劃及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及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三條 外語專業(yè)招生對考生外語語種有要求(商務英語、應用韓語只招英語考生,應用日語只招英語或日語考生),非外語專業(yè)對考生外語語種不做限制。

  第四條 各專業(yè)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條 錄取原則

  1.承認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按照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投檔成績提檔。

  2.根據各。ㄗ灾螀^(qū)、直轄市)的招生計劃數,結合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3.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yè)的安排采取分數優(yōu)先的辦法確定。對于進檔的同分考生,文史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理工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藝術類考生比較美術省統(tǒng)考成績。

  4.江蘇省高考錄取執(zhí)行以下規(guī)定:

 。1)必測科目等級及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江蘇省規(guī)定的填報志愿的要求。

  (2)選測科目等級要求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3)對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yè)的安排采取先分數后等級的辦法確定。普通類錄取時,對于進檔的同分同等級(投檔成績相同且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權重相同)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總分(含附加分)、語文(不含附加分)、數學、外語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總分(含附加分)、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成績。藝術類錄取時,對于進檔的同分(投檔成績相同)考生,比較美術省統(tǒng)考成績。

 。4)與南京工程學院合作的高職本科聯合培養(yǎng)項目,招生代碼1440,在本二批次理科招生。錄取原則為“先分數后等級”,對于進檔的同分同等級(投檔成績相同且兩門選測科目等級權重相同)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門總分(含附加分)、數學(不含附加分)、語文、外語成績。該項目錄取的考生,在我校學習四年,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畢業(yè)后頒發(fā)南京工程學院本科文憑。

  第六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江蘇省政府規(guī)定的公辦學校的收費標準執(zhí)行。學校設有各種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優(yōu)先安排勤工助學崗位,并通過助學貸款等形式幫助其完成學業(yè)。

  第七條 錄取的?瓶忌,按規(guī)定完成學業(yè),由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頒發(fā)畢業(yè)證書。

  第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經查實為替考、違規(guī)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guī)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上報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九條 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學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強信息公開,深入實施“陽光工程”,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學校的有關招生信息均會在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zs.niit.edu.cn)或相關招生資料上及時公布,請各位考生不要道聽途說,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第十條 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或各。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招生政策為準。

  第十一條 本章程由南京工業(yè)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80-1151

  傳    真:025-85864210

  學校網址:http://www.niit.edu.cn

  官方微信:南工院發(fā)布(微信號:niit1999)

  招生網址:http://zs.niit.edu.cn

  招生微信:南工院招生辦(微信號:niitzs)

[標簽:高校招生章程 2017大學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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