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子自稱是“招生老師”進行詐騙共計22起
2017-07-21 10:09:30工人日報
本報訊記者冒用高校工作人員身份,以招收定向委培、自考專升本相關專業(yè)的學生為名,將被害人騙至某大學廈門校區(qū)內(nèi),通過收取每人5000元學費的方式騙取被害人錢款共計22起。近日,福建省集美法院一審審理了該起詐騙罪案,分別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和一年四個月。
2016年3月,小李的母親接到自稱某大學招生辦老師的電話,向其推薦學校專業(yè),小李遂選擇了自己喜歡的專業(yè),并向“招生老師”轉賬了學費5000元。原本以為可以到該所大學讀書的小李此時并不知道所謂的“招生老師”是騙子,而在他之后還有不少考生與家長上當受騙。同年3月與4月,該大學發(fā)布警惕招生詐騙的公告,請廣大考生和家長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法院查明,張某通過林某得知林某等人與某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商談合作招生項目后,在未與該大學簽訂合同、未獲得招生授權,且在學校已經(jīng)以發(fā)布警惕招生詐騙的公告等方式否認合作招生的情況下,通過電話與被害人取得聯(lián)系后,冒用該大學工作人員的身份進行詐騙。林某在明知張某已向學生收取學費,實施上述詐騙行為的情況下,仍為其繼續(xù)提供場所用于招生詐騙。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張某參與詐騙二十二起,詐騙金額達110000元,數(shù)額巨大;林某參與詐騙十五起,詐騙金額達75000元,數(shù)額較大,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在高招錄取期間,總有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和家長的急迫心情,設局詐騙。有關部門提醒家長謹防“分不夠、錢來湊”的虛假招生承諾,以及“內(nèi)部指標”、虛假招生網(wǎng)站等詐騙手段。如果遇到招生疑難問題,要通過正規(guī)渠道查詢核實。
。ㄔ臉祟}:騙子自稱“招生老師”詐騙22起)記者吳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