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理工大學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18-01-25 15:54:17上海理工大學
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章程
( 春季考試招生 )
一、學校全稱
上海理工大學
二、就讀校址
校本部地址為上海市楊浦區(qū)軍工路516號;徐匯校區(qū)地址為上海市徐匯區(qū)復興中路1195號。春季招生專業(yè)錄取新生就讀校區(qū)為校本部。
三、層次
■ 本科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五、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校名稱
上海理工大學
證書種類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yè)要求,頒發(fā)上海理工大學的本科畢業(yè)證書
六、學校招生管理機構
上海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統(tǒng)一領導學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我校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是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紀檢監(jiān)察機構。
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2018年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專業(yè)為:
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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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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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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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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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中德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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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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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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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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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息類(含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電子信息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4個專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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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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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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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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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男女比例限制。
八、專業(yè)培養(yǎng)對入學外語考試語種的要求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入學后各專業(yè)教學外語語種為英語。
九、選拔對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56號)關于春季考試招生報名條件規(guī)定的考生可報考我校2018年春季考試招生。
十、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為依據(jù),考生須據(jù)實上報健康狀況。若隱瞞病情病史,學校將按照本校學籍管理規(guī)定中有關退學與休學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自主測試辦法
。1)2月27日-28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 (www.shmeea.edu.cn)填報志愿。
。2)3月1日,學校按照不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的2倍劃定自主測試資格線,并向社會公布,同時公布自主測試時間和地點。同日,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和我校自主測試資格線,進入我校自主測試資格范圍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上海理工大學招生信息網(zhaoban.usst.edu.cn)上的“網上報名”選擇測試時間。
。3)3月10-11日,進入我校自主測試資格范圍的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我校參加自主測試。
我校自主測試形式為面試,重點考察考生的接受工程教育所必需的知識面、學習能力、理解能力,兼顧考察考生的語言能力,專家將根據(jù)考生的面試情況并參考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有關內容進行評分。自主測試滿分值為150分。
對沒有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的考生,考生應提供相關材料,具體要求見我校春招自主測試方案。
十二、錄取規(guī)則
(1)基本要求:考生須參加上海市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我校認可上海市加分政策。考生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條件,進入我校自主測試資格名單后,還須按規(guī)定參加我校組織的自主測試。
。2)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要求: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須合格(含補考合格)。
(3)錄取分數(shù)要求:作為錄取依據(jù)的錄取總分=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自主測試成績。
(4)預錄取及候補錄取規(guī)則:同一專業(yè)志愿考生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總分相同則按自主測試成績、數(shù)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依次比較排序),按招生計劃的100%公布預錄取考生名單,按不超過招生計劃的50%順位公布候補錄取考生名單。預錄取和候補錄取考生須于3月22-23日規(guī)定時間內至上海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完成確認手續(xù)。
(5)候補錄取考生的預錄取規(guī)則:預錄取考生未按規(guī)定時間與我校確認,或不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的通知》(滬教委學〔2017〕66號)等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視作放棄預錄取資格,由已完成候補確認的候補錄取考生按順序依次候補,并在規(guī)定時間到我校進行預錄取確認。
(6)正式錄。7門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均合格(含補考合格)、錄取總分達線,并按規(guī)定完成預錄取確認手續(xù)的預錄取考生正式錄取。
十三、收費標準
學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5000元 [滬價行(2000)第120號];中外合作專業(yè)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5000元 (滬教委財(2005)34號)
住宿費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元。[滬價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 、[滬教委財(2012)118號]
十四、資助政策
我校認真執(zhí)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guī)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guī)定申請各類獎學金、勵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我校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十五、監(jiān)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我校春季考試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紀委監(jiān)察處監(jiān)督。
舉報電話:(021)55270716
十六、網址及聯(lián)系電話
學校官網: http://www.usst.edu.cn
招生辦公室官網: http://zhaoban.usst.edu.cn
咨詢電話:(021)55270799
十七、其他須知
1、春季考試招生預錄取考生(含列入候補錄取資格名單并最終被預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荚囌猩鷪竺ぷ鞯耐ㄖ(滬教委學〔2017〕56號)規(guī)定的其他考試。
2、我校自主測試方案、自主測試及確認安排、預(候補)錄取名單等相關信息和事宜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 ( zhaoban.usst.edu.cn)予以公布,請考生及時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