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地理復習:生活中的地理之歷法與歷書
2018-09-29 08:25:35正保中小學教育網
歷法與歷書
推算年、月、日的長度和它們之間的關系,制訂時間順序的法則叫"歷法"。"歷書"是排列年、月、節(jié)氣等供人們考查的工具書。歷書在我國古時稱通書或時憲書,在封建王朝的時代,由于它是皇帝頒發(fā)的,所以又稱"皇歷"。人們根據地球自轉,產生晝夜交替的現(xiàn)象形成了"日"的概念;根據月亮繞地球公轉,產生朔望,形成"月"的概念,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產生的四季交替現(xiàn)象而形成了"年"的概念。這三個概念所依據的物質運動是互相獨立的。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約為365.2422平太陽日,這叫一個回歸年。而從一次新月到接連發(fā)生的下一次新月的時間間隔為29.5306平太陽日,這叫一個朔望月。以回歸年為單位,在一年中安排多少個整數月,在一個月中又安排多少個整數天的方法和怎樣選取一年的起算點的方法就叫歷法。歷法問題的復雜性全在于回歸年和朔望月這兩個周期太零碎,它們同"日"之間的關系,不像公里同米之間的關系那樣簡單;而且,它們彼此之間也不能通約。所以,歷法總是顧此失彼,不能同時協(xié)調兩個周期。因此,歷法一般地分為三類;太陰歷、太陽歷和陰陽歷。側重協(xié)調朔望和歷月關系的叫太陰歷,簡稱陰歷;側重協(xié)調回歸年和歷年關系的叫太陽歷,簡稱陽歷;兼顧朔望月和回歸年、歷月和歷年的叫陰陽歷。無論哪一種歷法,都有一個協(xié)調歷日周期和天文周期的關系間題。在原則上,歷月應力求等于朔望月,歷年應力求等于回歸年。但由于朔望月和回歸年都不是整日數,所以,歷月須有大月和小月之分,歷年須有平年和閏年之別。通過大月和小月,平年和閏年的適當搭配和安排,使其平均歷月等于朔望月,或平均歷年等于回歸年。這就是歷法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