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外國語大學“一帶一路”外語專業(yè)綜合評價招生簡章(3)
2019-03-26 15:46:06北京外國語大學本科招生辦
7能力測試
1.初審結(jié)果為“通過”的考生需在報名系統(tǒng)確認并到我校參加能力測試。未確認的視為放棄,我校將不安排考位。
2.能力測試形式為面試,滿分50分,包括外語測試(滿分25分)和中文面試(滿分25分)。能力測試成績由上述兩部分相加而成。外語測試包括中學階段所學外語語種(應與高考報名所選語種一致)的口試以及其他一種外語的模仿。中文面試包括無領導小組討論和單獨面試。
3.復語考生必須參加復語測試,考試時應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復語學習證明或考試等級證明。復語測試(滿分5分)為口試。復語測試成績達到3分的作為附加分計入能力測試成績;否則不計入,同時取消其復語資格,但保留其作為非復語考生的資格。
4.能力測試的時間為2019年6月16日(考生應于15日來校報到),測試地點為北京外國語大學,具體詳情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
5.根據(jù)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將增設體育科目測試,測試時間為6月15日。具體測試項目為:男子50米跑、1000米跑、立定跳遠、引體向上、游泳;女子50米跑、800米跑、立定跳遠、仰臥起坐、游泳?忌芜x一項進行測試,測試合格后方可參加后續(xù)的能力測試。合格標準以《國家學生體質(zhì)健康標準(2018年版)》為依據(jù);其中游泳為我校自設項目,合格標準為任選一種泳姿或多種泳姿在7分鐘內(nèi)連續(xù)游200米。
8確定能力測試結(jié)果
1.能力測試結(jié)果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等:
能力測試總分達到30分且外語口試和中文面試成績均達到15分的考生為“合格”;達不到上述標準的考生為“不合格”。
2.能力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wǎng)上公示合格后,有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凡未參加我校能力測試、測試不合格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備資格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我校將不予錄取。
9綜合評價成績算法
能力測試結(jié)果合格的考生,其綜合評價成績?yōu)榭忌母呖迹▽嵖挤郑、能力測試兩個方面的成績以當?shù)馗呖汲煽儩M分值按7:3的比例加總。
10填報志愿
公示合格的考生根據(jù)各省考試院公布的我校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填報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