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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洋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簡章(2)

2019-04-07 20:41:32網絡資源


高考

  五、錄取政策及錄取辦法
 
  1.志愿批次
 
  入圍考生須參加2019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錄取志愿填報時,按特殊類型批次填報中國海洋大學,并須在高考成績公布后一周內登錄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根據(jù)相關說明提交高考成績及志愿填報信息。
 
  2.錄取條件
 
  我校對達到下列條件的入圍考生將予以錄。
 
  (1)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檔成績超過所在省市劃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30分以上,且選考科目與報考專業(yè)要求相匹配,其他條件符合相關專業(yè)要求。
 
  (2)除上海、浙江外,其他省市考生投檔成績超過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類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或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且在我校模擬投檔分數(shù)線下20分(高考滿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滿分*2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確定)以內,其他條件符合相關專業(yè)要求。
 
  江蘇省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選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AB,必測科目成績等級要求為“4B1合格”。
 
  模擬投檔線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該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3.錄取專業(yè)安排
 
  入圍考生需參照我校在生源地當年的招生計劃,選擇測試合格類別中包含的專業(yè),填報專業(yè)志愿且服從專業(yè)調劑(否則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圍資格,直接做退檔處理),我校將根據(jù)考生高考成績、選考科目、填報的專業(yè)志愿及學科特長等安排錄取專業(yè)。
 
  六、決策與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監(jiān)察、教務、招生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法、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招生過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
 
  2.學校采取多種措施,切實加強自主招生規(guī)范管理,加強信息公開,加強監(jiān)督制約。自主招生考核過程將全程錄像,專家名單、考場安排和面試順序等均由抽簽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審合格名單、入圍合格名單、錄取名單均實行三級信息公開,學校公示無異議后將上報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相關公示平臺網址如下:
 
  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web.ouc.edu.cn/bkzs
 
  陽光高考信息公開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監(jiān)督,受理舉報或投訴,舉報投訴電話(不受理招生咨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七、其它
 
  1. 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2.學校本科生招生辦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負責自主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學校從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特殊類型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如有冒名進行以上活動者,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本簡章由中國海洋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有政策調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為準。我辦聯(lián)系方式如下:
 
  聯(lián)系電話:0532—66782426/66781723/66782478(傳真)
 
  網 址:http://bkzs.ouc.edu.cn/
 
  E-mail:ouczsb@ouc.edu.cn
 
  附表:中國海洋大學2019年自主招生專業(yè)分類表
 
  A類
 
  海洋科學、大氣科學、海洋技術、物理學、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地質學、勘查技術與工程、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自動化、土木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船舶與海洋工程、輪機工程、環(huán)境科學、環(huán)境工程、國際經濟與貿易、物流管理、經濟學、法學、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等27個專業(yè)。
 
  B類
 
  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態(tài)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藥學、水產養(yǎng)殖學、海洋資源與環(huán)境、海洋漁業(yè)科學與技術等8個專業(yè)。
 
  注:
 
  1.具體專業(yè)(類)以我校正式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2. 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類報考,A類專業(yè)中除法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旅游管理5個專業(yè)文理兼收外,其余專業(yè)均只招收理工類;B類專業(yè)均只招收理工類。
 
  3.浙江、上?忌柽x擇與自己選考科目要求相匹配的專業(yè)。

[標簽:招生簡章 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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