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章程(4)
2019-04-07 20:43:59網絡整理
第十一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四十三條 上級獎助學項目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別優(yōu)秀的二年級以上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yōu)、家庭經濟困難的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在校生。獎勵標準:每人每年5000元。
3.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圃谛I,人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000元。
4.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貸款對象是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生和研究生。貸款金額原則上本?粕可繉W年最高申請金額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zhí)行。貸款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貸款學生畢業(yè)后的前三年內只需還利息不需還本金,自畢業(yè)第四年起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我省已開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向學生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申請)和校園地助學貸款(向學生就讀高校申請),學生可自行選擇辦理。
5.廣東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少數民族大學生資助。資助對象是戶籍在我省少數民族聚居區(qū),且小學和初中均在少數民族聚居區(qū)中小學就讀,2013年及以后通過普通高考,考上全日制高校(含省外高校)的少數民族本?拼髮W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0000元,資助周期為本專科就讀期間。符合條件的少數民族大學生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族工作部門提出申請。
6.南粵扶殘助學工程。資助對象是我省戶籍當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殘疾人大學生。資助標準為專科生每人一次性資助10000元。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大學生向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殘聯(lián)提出申請。
7.應征入伍服兵役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退役復學后學費減免政策。補助對象是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畢業(yè)生及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國家對應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實行補償、對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含校園地助學貸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行代償,退役后復學的原高校在校生實行學費減免。補助標準為本?粕咳嗣繉W年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元),每學年實際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低于8000元(12000元)的,按照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兩者就高的原則,實行補償或代償。
8.國家退役士兵教育資助政策。資助對象是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我校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不超過8000元,資助周期為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一個學制期。
9.廣東省退役士兵就讀高職院校資助政策。資助對象是復學或通過技能考試考入我省高等職業(yè)院校的、生源地為廣東欠發(fā)達地區(qū)的退役士兵。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學年7000元。
10.“三支一扶”助學貸款代償。畢業(yè)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y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繼續(xù)在經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基層工作滿1年,可申請代償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11.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的獎勵5000元/人,獲得“中國大學生自強之星”提名獎的獎勵2000元/人。
12.建檔立卡。補助標準:7000元/年/生,免交學費(不含住宿費)。
13.士官一次性補助。順德區(qū)一次性補助30000元/人。
14.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醫(yī)療保險補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復印件,參加順德區(qū)居民醫(yī)療保險,參保費用由順德區(qū)財政全額補貼。
第四十四條 學校獎助學項目 按照我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1.“綠色通道”。對被錄取入學、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xù),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辦法予以資助。
2.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資助對象為廣東省當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最高不超過6000元。
3.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生活補貼,300元/人,該項補助與專項資金資助不重復。
4.省外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路費補助。省外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須提交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可憑車票申請路費補助,交通工具為飛機、高鐵、軟臥均不得報銷。
5.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生活用品。未獲得以上三個資助專項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給予發(fā)放生活用品。
6.學校獎學金。學校對學業(yè)成績和素質拓展測評結果,對參評學生總人數18%進行獎勵,獎勵標準為一等獎1200元/人/學年、二等獎800元/人/學年,三等獎600元/人/學年。
7.勤工助學。學生利用課余時間,通過自己的勞動取得合法報酬,工資標準為15元/小時。
8.學校扶貧助學基金。學校對發(fā)生重大突發(fā)事件的學生給予一次性的扶貧助學金1000-5000元/人。
9.特困生減免學費。每年學校給予烈士子女、孤兒等特別貧困的學生減免部分學費。
10.誠信自強之星。每年評選出10名誠信自強之星,每人獎勵1000元。
第四十五條 社會獎助學項目 具體獎勵標準、名額、條件等,由學校根據出資方意愿,以每年發(fā)布的正式文件為準。
目前我校已設立九個社會獎助學項目,包括“順德慈善助學金”、“陳智獎學金”、“李佘少鴻優(yōu)秀貧困生獎學金”、“盈峰勵志獎學金”、“阿波羅助學金”、“溫暖助學金”、“洲際酒店集團英才培養(yǎng)學院獎學金”、“卡特彼勒-森達美信昌助學金”。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四十六條 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jiān)督與申訴的聯(lián)系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聯(lián)系人: 倪海錫
監(jiān)督電話:0757-22329982
電子郵箱:sdptxf@sdpt.edu.cn
第四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7-22327187/22327131/22327132/22323732
傳真:0757-22327187
電子郵箱:sdptzsb@sdp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sdpt.edu.cn
招生網址:http://zs.sdpt.com.cn/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由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于2019年1月10日由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2019年春季分類考試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由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授權順德職業(yè)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規(guī)定為準。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