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大學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16:11:00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焦作大學成立于1981年,是經教育部備案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綜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專科學校(公辦,國標代碼:11522,河南省招生代碼:6256),座落在新興的中國優(yōu)秀旅游城市——河南省焦作市,環(huán)境幽雅,交通便利,是大學生深造成才的理想場所。
學,F有機電工程學院、信息工程學院、土木建筑工程學院、化工與環(huán)境工程學院、經濟管理學院、人文學院、藝術學院、外國語學院、法律與政治學院、體育學院、會計學院、繼續(xù)教育學院、遠程教育學院、基礎教學部等14個教學院部。
為了保證焦作大學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并結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1、焦作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
2、焦作大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3、焦作大學設立招生工作辦公室,全面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4、焦作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執(zhí)行教育部規(guī)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tǒng)一組織領導下進行。
5、焦作大學招生對象:參加全國普通高考或河南省對口升學考試的學生。
6、焦作大學在各省的招生計劃、招生專業(yè)由所在省招生辦(招生考試院)負責向社會公布。
7、焦作大學2010年普通?普猩鷮W制三年,學生畢業(yè)后頒發(fā)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yè)證書。
8、焦作大學根據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依據考生專業(yè)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執(zhí)行各省加分、降分的有關政策。外語語種為英語。錄取結果在網上公布。
9、焦作大學在分專業(yè)錄取時,根據在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專業(yè)志愿順序、高考模式等具體情況堅持“成績優(yōu)先”的原則,同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
10、對殘疾但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予以正常錄取。錄取時參考的體檢結果,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的,予以正常錄取。
11、特困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學校設有特困生補助及向特困生傾斜的獎學金和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學生順利地完成學業(yè)。
12、焦作大學新生學費標準經過教育廳、發(fā)改委與物價部門審核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通過各省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理工類:3600元/年,文史類:3300元/年,藝術類:5600元/年,體育類:3600元/年,住宿費:800元/年。
13、為鼓勵品學兼優(yōu)的考生第一志愿報考焦作大學,學校設立了“優(yōu)秀新生獎學金”,凡第一志愿報考焦作大學的考生,前10名學校將減免一年學費。
14、學校設立各項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國家助學金2000元/人以及其他各項獎學金。
15、畢業(yè)生在國家政策指導下,通過“雙向選擇”面向全國就業(y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