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州學院201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2019-05-05 00:21:00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結合濱州學院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濱州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濱州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執(zhí)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三條濱州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濱州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0449
第六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專科
第七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頒發(fā)證書:在規(guī)定的修業(yè)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頒發(fā)教育部監(jiān)制的“濱州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符合國家和學校學位授予標準者,授予學士學位。
第九條學校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郵編:256603
第十條學校概況
濱州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成立的一所綜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坐落在“兵圣”孫子的故里,美麗富饒的黃河三角洲腹地——濱州市。學校前身是創(chuàng)建于1958年的北鎮(zhèn)師范?茖W校,1983年,更名為濱州師范專科學校。2000年,濱州教育學院、濱州廣播電視大學并入濱州師范專科學校。2001年9月30日,濱州市委、市政府決定籌建濱州學院。2004年5月17日,教育部批準濱州師范?茖W校改建為本科院校——濱州學院。
升本以來,學校黨委、行政團結帶領全校師生員工,全面落實科學發(fā)展觀,秉承“明德礪學 日新 致遠”的校訓,弘揚“自強不息 守正出奇”的學校精神和“求實 嚴謹 團結 奮進”的優(yōu)良校風,堅持“強基固本,以奇制勝”的辦學思路,按照合格、強校、名校“三步走”的戰(zhàn)略部署,不斷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干事創(chuàng)業(yè),加快發(fā)展,教育教學質量和整體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學校基本設施完善,F占地2434畝,校園布局合理,設施齊全,河湖環(huán)繞,環(huán)境幽雅,是理想的讀書治學之地。校舍建筑面積54萬平方米,資產總值8.48億;設有20個實驗中心(室),各類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7700萬元;圖書館藏書113萬冊,建有學術期刊全文數據庫、復印報刊資料全文數據庫和外文期刊數據庫,為全省高校自動化建設先進圖書館。學校面向全國22個省(市、區(qū))招生,現有全日制普通本?圃谛I16890人。
學校實施“人才強校”戰(zhàn)略。通過引進、培養(yǎng)、提高,“多管齊下”,強化師資隊伍建設,F有教職工1251人,其中專任教師895人,高級職稱人員208人,具有博士、碩士學位人員558人;有5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14人榮獲曾憲梓教育基金會高校教師獎,3人為山東省中青年學術骨干,1人為山東省千名知名技術專家,5人為山東省高校教學名師,2個省級教學團隊。聘有8名院士擔任學校的名譽院長、顧問或客座教授,面向“985”、“211”工程大學和國家重點科研院所聘請客座教授、兼職教授60余名,打造了一支業(yè)務素質高、教學科研能力強、發(fā)展?jié)摿Υ蟮慕處熽犖椤?/p>
學校實施“質量立校”戰(zhàn)略。始終堅持教學工作的中心地位,牢固樹立教學質量是學校生命線的意識,不斷完善系科布局,優(yōu)化專業(yè)結構。設有21個系(院),33 個本科專業(yè)、38個?茖I(yè),涵蓋9大學科門類;擁有4個省級重點學科,3個省級特色專業(yè),6門省級精品課程,初步形成了文、理、工、經、管等學科協調發(fā)展、特色鮮明的學科專業(yè)體系。制定和完善了人才培養(yǎng)方案,搭建了課堂教學、實踐教學、素質拓展“三大平臺”,健全教學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學生基礎理論知識和基本技能得到加強,實踐能力和應用、創(chuàng)新能力顯著提升。參加學科競賽和師生基本功、技能大賽等各類比賽,獲國家一等獎19項、二等獎17項、三等獎14項,省級獎項200余項,獲2009美國世界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二等獎、2008中國機器人大賽“中型組機器人足球賽”亞軍;電工電子實驗中心被評為省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堅持對外開放的辦學方針,與澳大利亞、法國、俄羅斯等國外大學建立了校際交流與合作關系,開展了6個中外辦學項目,現有在校生700余人,接收外籍學生60人,先后有30余位外國專家學者來校講學、交流,外國文教專家50余人次來校任教。
學校實施“特色興校”戰(zhàn)略。依托濱州人文環(huán)境資源、高新技術和自身優(yōu)勢,精心打造了飛行技術、孫子研究、安全文化、黃河三角洲生態(tài)、黃河三角洲文化、微分方程與動力系統、航空信息技術研發(fā)七大特色品牌。2006年組建了飛行學院,成為全國第一家培養(yǎng)飛行員的地方普通本科院校,填補了省內專業(yè)設置的空白,F有飛行技術(飛行駕駛方向、飛行安全方向)、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方向)兩個本科專業(yè)養(yǎng)成生400余人;與山航、深航、海航、中國郵政航空公司和揚子江航空公司分別簽訂了飛行學員訓練和就業(yè)合同,與山航簽訂了航空安全員就業(yè)合同,與湖北蔚藍國際航空學校簽訂了聯合培養(yǎng)飛行學員協議,2006級學員已被航空公司派送到美國泛亞(Transpac)和加拿大卡蓋爾(Cargair Ltee)航校進行飛行訓練;先后與山東航空公司、海南航空公司聯合培養(yǎng)“大改駕”飛行員300余人。建有中國孫子研究院,安全文化研究中心,李大釗研究所;擁有山東省黃河三角洲生態(tài)環(huán)境重點實驗室、山東省黃河三角洲文化研究基地、山東安全文化研究基地、山東省航空信息技術研發(fā)基地、山東孫子文化產業(yè)研發(fā)基地、山東省工業(yè)污水資源化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7個省級科研機構和食品安全、材料化學2個市級重點實驗室,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濱州分院建在我校。近年來,學校承擔國家級課題9項、省部級課題77項,爭取科研經費800萬元;出版專著、教材等160多部,發(fā)表論文3000余篇,其中被SCI、EI收錄120多篇;獲國家專利6項,獲國家級科研成果獎1項、省部級科研成果獎41項。
學校實施“服務活校”戰(zhàn)略。堅持“以服務求支持、以貢獻求關心、以作為求地位”,制定并實施了以“十大工程”及18個標志性項目為重點的《濱州學院服務濱州行動計劃》,搭建起校地合作、互利雙贏平臺,積極開展科技服務、培訓服務、咨詢服務、社區(qū)服務、合作共建,為濱州經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智力支持。目前,共有240余個項目達成合作意向,包括與齊星集團聯合研發(fā)“電動自行車用鋰電池”等40余個項目已合作完成,為地方培養(yǎng)培訓急需實用型人才超過10000人。
學校實行“合力治校”戰(zhàn)略。堅持以人為本,依法治校,民主治校,不斷加強黨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致力于文明、平安校園建設,取得了顯著成績。近年來,先后被授予“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國家級綠化模范單位”、“全國群眾性體育先進單位”、“山東省普法依法治理先進單位”、“省級文明單位”、“山東省高校文明校園”、“山東省服務業(yè)先進單位”、“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狀”、“山東省師德建設先進集體”、“山東省德育工作優(yōu)秀高校”、“山東省高校平安校園”、“山東省花園式單位”、“全省教育系統信訪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高校標準化食堂優(yōu)秀單位”、“山東省高校宿舍管理工作示范單位”等多項榮譽稱號;《中國經濟導報》、《中國教育報》、《大眾日報》等媒體均對我校辦學情況進行了報道。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濱州學院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濱州學院招生就業(yè)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濱州學院普通本、?普猩娜粘9ぷ。不委托個人和機構從事招生工作。
第十三條濱州學院紀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四條招生條件:按照教育部2010年頒布的《教育部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執(zhí)行。
第十五條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的、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委員會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計劃執(zhí)行。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條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高考成績?yōu)橹饕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十七條提檔比例:依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招生委員會有關規(guī)定的
比例提檔。
第十八條文史和理工類錄取規(guī)則:
在第一學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滿額情況下,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首先錄取第一學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學校志愿不滿的情況下,不拒絕非第一學校志愿考生。專業(yè)志愿分配按照“分數優(yōu)先”原則進行。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yè),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內蒙古自治區(qū)考生按照“專業(yè)志愿清”原則錄取。
第十九條體育專業(yè)、藝術類專業(yè)投檔和錄取規(guī)則分別按照《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y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山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yè)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zhí)行。
我校美術類、體育類專業(yè)使用山東省統考成績。
第二十條飛行技術專業(yè)(駕駛方向)考生按照《普通高校飛行技術專業(yè)招收飛行學生實施辦法》(民航發(fā)[2009]84號)規(guī)定,須參加學校組織的體檢、面試、背景調查;飛行技術專業(yè)(安全方向)除參加體檢、面試、背景調查外,還需參加航空公司組織的高管面試,合格后方可報考。
第二十一條飛行技術(駕駛方向)、飛行技術(安全方向)、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專業(yè)只招收英語考生,其它專業(yè)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錄取考生時,飛行技術(駕駛方向)、飛行技術(安全方向)要求英語達到規(guī)定的分數,英語專業(yè)要求加試口語,其他專業(yè)對相關科目不作特殊要求。
第二十二條身體健康狀況:飛行技術(駕駛方向)、飛行技術(安全方向)專業(yè)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中國民用航空局發(fā)布的民用航空行業(yè)標準《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規(guī)范》(MH/T 7013-2006)和《民用航空招收飛行學生體格檢查鑒定管理辦法》(民航發(fā)[2007]37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其它專業(yè)考生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男女生比例:飛行技術(駕駛方向)、飛行技術(安全方向)、交通運輸(民航機務工程)專業(yè)只招收男生,其他專業(yè)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四條我校執(zhí)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guī)定。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新生復查:新生入校后,我校采取考試、核查電子檔案、體檢等形式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復查不合格的學生,我校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二十六條調整專業(yè)政策: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狀況的發(fā)展變化,必要時按規(guī)定適當調整學生所學專業(yè)并報省教育廳審查備案。
第二十七條專升本政策:專升本政策依照當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八條: 學費標準和退費辦法:按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物價局等三部門關于調整大中專院校收費標準的報告的通知》(魯政辦發(fā)[2000]68號)和《關于印發(fā)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魯政辦發(fā)[2008]65號)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九條:學生資助政策
1、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學校獎學金及社會獎(助)學金等。
2、銀行貸款:學校按照國家助學貸款辦法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國家助學貸款。
3、勤工助學:我校為學生設立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
4、我校對貧困學生實行學費減免、特殊困難補助、綠色通道等多項資助措施。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一條 對以濱州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由濱州學院負責解釋。
濱州學院
2010年4月
地址:山東省濱州市黃河五路391號
郵編:256603
電話:0543—3190067,3190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