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外中瑞酒店管理學院2010年招生章程
2019-05-05 20:36:28網絡資源文章作者:高考網整理
一、學校全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
英文名稱:Beijing Hospitality Institute縮寫:BHI
教育部代碼14201,北京報考代碼1095,各外省市代碼由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分配。
辦學許可證號:教民1010001100053,查證網址:www.bjedu.gov.cn、www.edu111.cn、www.bpedu.org.cn
二、學校主管單位:北京市教委。
三、學校性質和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獨立學院)。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將獲得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承認學歷的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畢業(yè)證書;符合國家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四、招生條件:
1. 外語語種:學院只開設英語為公共外語課程。
2. 身體條件:根據酒店和旅游行業(yè)工作的要求,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人文和道德修養(yǎng),個人形象氣質符合大眾審美標準,身高體重正常,五官端正,面部無斑痕,身體無殘疾,口齒清楚,聽力與模仿能力較強,并具有較好的漢語基礎。
3. 理念認同:報考我院考生需認同我院根據酒店行業(yè)所特別要求的教育理念和嚴格的行為規(guī)范。
五、錄取批次:我院屬國家計劃內招生,按各省市高招辦規(guī)定的本科錄取批次錄取,文理兼收。
六、錄取規(guī)則
學院按照國家招生相關規(guī)定,在學院招生委員會領導下進行招生工作,面向全國高考統(tǒng)考學生,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錄取。
1. 我院根據招生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確定調檔比例,原則上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進檔考生的高考總分(含各種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承認的加分項目)為錄取依據?偡窒喈數那闆r下,優(yōu)先錄取外語和語文成績高的考生
2. 我院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收其他志愿考生,無分數級差和專業(yè)級差。
3.我院對于國家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qū))規(guī)定的加、降分投檔政策均予以認可。
4. 錄取時,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5.在高考改革省份的錄取辦法,按照各省有關政策執(zhí)行,我院不做另行要求。
6.報考我院英語(酒店和商務英語方向)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和口試成績須合格。
七、體檢標準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上規(guī)定的不能錄取的情況外,根據本院的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和行業(yè)特點,患有下列疾病者,學院可以不予錄取。
1.色盲或色弱。
2.肢體殘疾(不繼續(xù)惡化)、生活不能自理的;
3.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
4.嗅覺遲鈍、口吃、步態(tài)異常、駝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風的。
八、收費標準
學費:旅游管理專業(yè)(酒店管理方向)39800元/學年;
英語專業(yè)(酒店和商務英語方向)19000元/學年(以北京市教委批復為準)
住宿費:3500元/學年(住宿條件:四人間,獨立衛(wèi)生間、陽臺,網絡,空調,24小時溫泉熱水)。
九、組織機構和人員
1.學院成立由院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辦法,確定招生計劃,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宜。
2.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有關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學院招生貫徹教育部“陽光高考”政策精神,接受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以及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2.學院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有關招生的日常工作。
以上各項政策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中瑞酒店管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