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筑夢計劃”招生簡章(2)
2019-04-15 20:44:52東南大學
四、選拔錄取辦法
1、東南大學依據(jù)報名條件及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將于2019年5月底通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予以公示。
2、我校將根據(jù)各省(市、區(qū))初審合格生源情況,確定“筑夢計劃”在各省(市、區(qū))的招生專業(yè)及計劃,并通過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公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jù)各省(市、區(qū))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筑夢計劃”入選資格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guī)定填報我校志愿,如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達考生生源地東南大學模擬投檔線下30分(含)之內(江蘇考生為20分(含)以內,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分別為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0分(含)和30分(含)及以上),且高于生源地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shù)線,我校將依據(jù)公布的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yōu)錄取,同時根據(jù)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規(guī)定為學生分配專業(yè)。
五、其他
1、東南大學2019年“筑夢計劃”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郵箱:ddjwjcc@pub.seu.edu.cn。
2、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將取消今年高校專項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guī)定取消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暫停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
3、東南大學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和測試輔導等工作。若發(fā)現(xiàn)以東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如教育主管部門政策進行調整,東南大學將作相應的調整。
5、本招生簡章最終解釋權在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六、重要日程
2019年4月15日-4月25日,“筑夢計劃”招生報名。
2019年5月31日,公布初審結果并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tǒng)內查詢。
2019年6月10日左右,公布“筑夢計劃”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詳見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wǎng))。
七、聯(lián)系方式
網(wǎng)址:http://zsb.seu.edu.cn 電子信箱:zhaoban@seu.edu.cn
電話:4006910286 傳真:(025)52090273
地址:南京市江寧區(qū)東南大學路2號 郵編:211189
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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