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2019-04-15 21:17:29福州大學
福州大學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的有關部署,進一步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促進高等學校入學機會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子縱向流動渠道,讓更多勤奮好學、品學兼優(yōu)的農村學子進入高校就讀,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qū)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3號)精神,福州大學2019年繼續(xù)實施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學生單獨招生)。
一、招生計劃
1.我校2019年高校專項計劃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規(guī)模的2%(130人),面向全國招生,分省招生計劃將根據各省報名生源情況進行分解,并按教育部有關招生來源計劃編制辦法執(zhí)行。
2.招生專業(yè)包括:數學類、計算機類、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huán)境工程、安全工程。
3.浙江省考生高考選考科目要求: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類、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數字媒體技術、交通運輸類、工程管理為“物理”;化學工程與工藝、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為“物理、化學”;數學類、計算機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制藥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物流工程、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環(huán)境工程、安全工程為“物理、化學、生物”。其他省份只招收理工類考生。
二、報名條件
報考我校高校專項計劃的學生應同時具備以下所有條件:
1.符合2019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
2.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qū)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畢業(yè)生,具體實施區(qū)域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
3.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qū)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xù)3年以上戶籍;
4.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xù)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5.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yōu)良,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和省級模擬考試成績排名均在年級前20%(家庭經濟困難或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
三、報名程序
報名一律采取中學推薦的方式,我校不接受考生自薦。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為縣(含縣級市)以下教育局的中學方具有推薦資格,且每所中學推薦考生不得超過2人,否則所推薦考生全部無效。各中學應在學校網站或校務公開欄顯著位置公示推薦條件、報名辦法、選拔程序及推薦名單(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切實做到信息公開和程序透明,主動接受各方監(jiān)督。
符合條件的考生應于4月11日至4月25日登陸教育部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