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公布
2019-04-23 18:42:51河北高考
改革時間表
我省高考綜合改革從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實行基于統(tǒng)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積極推進高等職業(yè)院?荚囌猩母。到2021年,在我省初步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普通高?荚囌猩贫。
招錄新機制“兩依據、一參考”
從2021年開始,我省普通高校統(tǒng)一考試招生錄取將建立基于統(tǒng)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新機制,簡稱“兩依據、一參考”。
新高考怎么考?
考生總成績滿分為750分。
“3+1+2”模式
考生總成績由全國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考生選擇的3科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成績組成,滿分為750分。即通常所說的“3+1+2”模式。
“3”
其中,統(tǒng)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50分,總分450分,各科均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1”
在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中,考生在物理或歷史中所選擇的1門科目,滿分為100分,以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2”
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選擇的2門科目,每科滿分均為100分,以等級賦分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統(tǒng)一高考科目怎么考?
全國統(tǒng)一試卷,不分文理科
統(tǒng)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使用全國統(tǒng)一試卷,每門滿分150分,共計450分,不分文理科,成績當年有效。外語語種分為英語、日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法語。
考試安排
語文、數學、外語考試于每年6月份按照國家統(tǒng)一安排進行。外語科目考試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條件成熟時,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怎么考?
全省統(tǒng)一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guī)定學習要求的程度,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guī)定,實行全省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考試、統(tǒng)一閱卷,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yè)和升學的重要依據。
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從2018年秋季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學業(yè)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
合格性考試覆蓋所有科目
合格性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yè)、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合格性考試,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合格性考試。
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guī)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14個科目。
合格考內容范圍為普通高中學科課程標準規(guī)定的必修內容。
合格考每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職業(yè)學校在校生首次參加考試不得早于高一下學期末,高一年級考試科目原則上不多于4門,高三上學期結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社會人員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學生應在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報考選擇性考試科目。
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總成績
參加統(tǒng)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應參加選考科目的選擇性考試。
選擇性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等6個科目,學生根據高等學校相關專業(yè)對選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興趣特長,從以上6個科目中選擇3個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其中,應在歷史和物理中選擇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選擇2科。
共有12種組合
選擇考科目理論上有12種組合,具體組合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