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申報程序
2019-11-13 22:31:26網(wǎng)絡整理
照顧錄取對象申報程序
(一)對第一條至第五條申報程序
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考生自行申報,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以下簡稱招考機構)受理申報和初審(消防救援人員子女除外)。應屆高中畢業(yè)生將申報照顧錄取相關的證書、證明信(原件)及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承諾本人所提供的證明材料客觀、真實、準確)提交所在學校。由學校集中報縣(市、區(qū))招考機構初審;往屆高中畢業(yè)生和社會考生攜帶相關的證書、證明信(原件)直接到縣(市、區(qū))招考機構申報并簽訂《誠信承諾書》。初審合格后,縣(市、區(qū))招考機構認真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附件1)及匯總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匯總名單》(附件2),將審查表、匯總表和照顧錄取信息數(shù)據(jù)庫上報市(行署)招考機構。市(行署)招考機構會同有關部門對考生的照顧錄取資格進行復審,對復審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對象審查表》上簽名蓋章。
消防救援人員及其子女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省消防總隊負責審核,最終合格名單由省消防總隊于2020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二)對第六條申報程序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僑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縣(市、區(qū))僑務辦公室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僑辦負責復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僑辦于2020年4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2.臺灣省籍考生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由考生持由省臺辦出具的并加蓋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公章的“臺灣省籍青年證明信”原件到報名確認所在地招考機構進行申報。
(三)對第七條至第九條申報程序
由考生自行申報。應屆高中畢業(yè)生由所在中學組織申報,由考生本人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見附件3),并提交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考生所在中學收齊相關材料,交縣(市、區(qū))招考機構;往屆生和社會考生由縣(市、區(qū))招考機構負責受理,申請享受照顧政策考生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2020年黑龍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審核表》交縣(市、區(qū))招考機構;縣(市、區(qū))招考機構會同當?shù)馗咧泻徒逃姓块T負責審查享受第九條中考生相關學籍和實際就讀情況,將考生學籍合格名單以及第七條、第八條考生名單和相關材料匯總后報當?shù)孛褡谖?縣(市、區(qū))民宗委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民宗委負責復審,最終合格名單由省民宗委于2020年5月20日前報送省招考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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