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北京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工作的通知(摘要)
2019-12-25 13:54:15網絡整理
一、報名條件
(一)符合2020年北京市高考報名條件且已參加北京市統(tǒng)一高考報名。
。ǘ┚邆溥\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所設項目二級運動員(含)以上運動技術等級稱號(等級證書審批日期為:冬季項目為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項目為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考生運動等級以“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國家體育總局運動員技術等級系統(tǒng)”公示的數據信息為準)。
二、考試報名及志愿填報
考生依據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要求,統(tǒng)一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www.ydyeducation.com)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系統(tǒng)”(以下簡稱“體育招生系統(tǒng)”)進行注冊(驗證考生報名資格)并報名,具體時間:
冬季項目:
注冊時間為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1日12:00;
報名時間為2020年1月1日至1月10日12:00;
其他項目:
注冊時間為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12:00;
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12:00。
考生報名時,在線交納考試費。
考生依據公布的專業(yè)考試時間,合理選擇不超過2所招生院校進行報名,并確定好志愿順序。
三、考試
體育單招實行文化考試和體育專項考試相結合的辦法。
(一)文化考試
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四科,每科滿分為150分,四科滿分為600分,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試卷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命題和印制。文化考試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按全國統(tǒng)一時間進行。
文化考試時間
時間 | 上 午 | 下 午 |
9:00—10:30 | 14:00—15:30 | |
4月18日 | 語 文 | 數 學 |
4月19日 | 政 治 | 英 語 |
考點設在北京市陳經綸中學(東大橋高中部),地址:朝外大街38號(東大橋路口西南角)。考試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有關要求組織進行。
考生于4月10日12:00后登錄“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中的“體育招生系統(tǒng)”打印文化考試準考證。5月14日12:00后可登錄系統(tǒng)查詢文化考試成績。
(二)體育專項考試
體育專項考試滿分100分,考試分項目采用全國統(tǒng)考和分區(qū)統(tǒng)考方式,由國家體育總局委托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執(zhí)行國家體育總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體育專項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體育專項考試時間:冬季項目考試時間2020年2月1日至3月15日;其他項目考試時間2020年3月28日至5月10日。
四、錄取
。ㄒ唬└髡猩盒R獓栏癜凑沼嘘P要求,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劃定文化課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確定錄取原則。招生院校根據本校生源情況和專業(yè)需求分項目制定招生計劃,錄取控制線上的考生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院校依據梯次順序,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未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院校,再錄取二志愿。
。ǘ┪幕煽冧浫】刂凭: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礎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線。專業(yè)成績錄取控制線:在不低于40分的基礎上,由各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實際情況綜合確定本校專業(yè)成績錄取控制線。
。ㄈ┱猩盒邆湟患夁\動員等級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30分錄。粚邆溥\動健將技術等級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50分錄取。
。ㄋ模┰谶_到院校文化和專業(yè)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各招生院校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
。ㄎ澹┛忌粢驯贿\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忌卿“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體教聯(lián)盟APP”中的“體育招生系統(tǒng)”關注錄取情況。
(七)北京教育考試院通過“體育招生系統(tǒng)”審核錄取結果并辦理相關錄取備案手續(xù)。
五、信息公開
各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做好招生信息公開工作。招生院校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簡章、錄取原則和錄取結果。有關信息在“中國運動文化教育網”或招生院校網站至少公示5個工作日。
六、加強管理,嚴肅紀律
各招生院校、考點要切實加強管理,健全組織機構,完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管理程序,做好體育單招工作。要認真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防止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出現(xiàn)招生事故,尤其要防止各種舞弊事件發(fā)生。
考生弄虛作假,經查實,取消其當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報考或錄取資格,已入學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6號令)進行處理。對招生院校違反規(guī)定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招生院校及其工作人員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一經查實,將依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36號令)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
本通知未涉及到的事項,按體育總局科教司、教育部高校學生司“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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