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2)
2020-05-23 17:34:49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 資格審查與繳費
第十七條 書面評審
。ㄒ唬┡_州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組織人員對考生報考資格及申報材料的合規(guī)性進行初審。
。ǘ┡_州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初審合格考生書面材料中的競賽獲獎情況和中學階段綜合表現評定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滿分為100分),并結合其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確定書面材料評審成績(書面材料評審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20%)。按照書面材料評審成績,分別按各測試組類招生計劃數的3倍的比例,確定通過書面評審并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的考生名單。如某測試組類報考人數不足該組類招生計劃數的3倍,則該組類初審合格的考生全部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其中,在學科競賽、科技創(chuàng)新、語言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考生(具體獎項名稱和級別參照報名條件中的特長考生專項條件),經專家評審委員會認定,直接獲得所報測試組類的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不占通過書面評審并獲得參加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的人數比例。
。ㄈ⿻娌牧显u審結果于2020年6月11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查詢。
第十八條 網上繳費
。ㄒ唬├U費標準:通過書面評審的考生須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
。ǘ├U費時間:2020年6月12日-6月21日。
。ㄈ├U費方式:采用電子繳費方式,具體操作詳見“臺州學院2020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繳費指南”。
第十九條 準考證打印
自2020年7月1日起繳費成功的考生可登錄“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
第七章 選拔考試
第二十條 綜合素質測試
。ㄒ唬⿻r間與地點
1.綜合素質測試時間:2020年7月13日。
2.綜合素質測試地點:臺州學院(臨海校區(qū))。
3.其他:測試時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
(二)測試方式及內容
1.綜合素質測試方式:采用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按測試組類分組進行。
2.綜合素質測試內容:儀態(tài)儀表、口頭表達、思維能力、書寫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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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素質測試結束一周后,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的“報名系統(tǒng)”查詢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方有資格入圍。
各測試組類的考生按綜合評價成績從高到低,且按各測試組類招生計劃數的1:2比例,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圍原則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綜合評價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80%+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20%。
入圍考生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后,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志愿填報與錄取辦法
第二十一條 志愿填報
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0年高考普通類的報名和考試,志愿填報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普通類提前錄取統(tǒng)一填報。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在填報學校志愿時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檔的第一志愿欄填報“臺州學院”,否則無效。專業(yè)志愿只能填報本人入圍的測試組類中的專業(yè),且符合所報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即在符合選考科目要求的情況下可兼(單)報入圍測試組類中的各專業(yè)或選擇專業(yè)服從調劑)。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高考志愿填報和錄取。
第二十二條 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10%+綜合評價成績×30%+高考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D等計4分(2016屆及之前的往屆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計算方法:A等計10分,B等計8分,C等計6分)。
各項成績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第二十三條 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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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進檔考生,我校按各測試組類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且符合相關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學校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所報測試組類內的未滿專業(yè);如仍不足,則在投檔基準線下填報同一測試組類且符合專業(yè)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yōu)錄取到未滿專業(yè),直至滿額。
(三)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綜合素質測試成績、中學階段綜合表現專家評分、高考成績、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四)若某一測試組類填報人數未到相應測試組總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測試組類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五)英語(師范)專業(yè)錄取時,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 105 分。其余專業(yè)錄取時對外語語種不作限制,但學生入學后修讀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四條 其他要求
。ㄒ唬┛忌鷳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將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嚴肅處理,具體為: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4. 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二)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我校根據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三)“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在符合轉專業(yè)條件的情況下,可申請轉專業(yè)(除藝術、體育等特殊類型專業(y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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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入學復查與收費標準
第二十五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qū)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學校收費嚴格按照浙江省發(fā)展改革委員會批文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采用預收學分制學費,按學年制的學費標準收取。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聯(lián)系方式
。ㄒ唬⿲W校地址
椒江校區(qū):浙江省臺州市市府大道1139號 郵編:318000
臨海校區(qū):浙江省臨海市東方大道605號 郵編:317000
。ㄈ┞(lián)系部門
臺州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三)聯(lián)系電話
招生辦公室:0576-85137102,0576-88669696
。ㄋ模┚W址
學校網址:https://www.tzc.edu.cn/
招生網址:https://zs.tzc.edu.cn/
第二十八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臺州學院教務處(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學校紀檢監(jiān)察室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舉報電話:0576-88665794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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