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南洋職業(yè)學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
2020-06-14 17:15:33高考網整理
第六章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
第二十四條嚴格執(zhí)行福建省物價局核定的收費標準
1、各專業(yè)學費標準:詳見我院網站。
2、住宿費收費標準:
學生公寓、宿舍住宿費1980元/生.學年(安裝空調)。
3、代辦費收費標準:
教材及考務費:每人每學年700元,每學年按實際發(fā)生額結算,畢業(yè)前余額退還。
生活用品:新生入學時一次性繳納代辦費680元。代辦費由學院代收代支,嚴格遵守“專款專用,不得盈利”的原則。
4、體檢費:30元/生。
5、退費辦法:
凡各種原因退學的學生,按照(按閩發(fā)改服價〔2019〕394號)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執(zhí)行。
第七章新生入學
第二十五條新生收到錄取通知書后,必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按時到校報到,并按我校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未能按時報到的,須事先以書面形式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請假,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請假一般不超過十天。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郵政特快專遞(EMS)郵寄錄取通知書;
2、廈門南洋職業(yè)學院主頁(http://www.ny2000.com)公布;
3、各。ㄗ灾螀^(qū)、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向考生和社會發(fā)布高考錄取信息的各種渠道。
第二十七條聯(lián)系方法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通過登錄我院官方網站查閱我校辦學情況、招生資訊。
學校招生辦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文教區(qū)南洋學院招生辦
郵政編碼:361101
招生辦咨詢電話:0592-51152998807119(24小時)
招生辦傳真:0592-5061178
招生監(jiān)察、投訴電話:0592-7769396
網址:www.ny2000.com電子郵箱:xmnanyang@163.com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和省市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廈門南洋職業(yè)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自2020年秋季招生開始實施。
廈門南洋職業(yè)學院
202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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