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2020-06-16 14:57:53高考網整理
武昌工學院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guī)范招生程序,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結合武昌工學院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武昌工學院,教育部代碼:13241,成立于2002年,是經國家教育部和湖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民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位于湖北省武漢市,占地面積745畝,校園環(huán)境優(yōu)美,教學設施先進,生活條件完備。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四條校招生與就業(yè)工作處負責招生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五條校紀檢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三章招生計劃和招生批次
第六條學校綜合考慮各省份生源數量和質量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yè)計劃,2020年計劃面向全國招收工學、管理學、經濟學、文學、藝術學、教育學六大學科門類、53個本專科專業(yè)(方向)的學生,具體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七條學校嚴格按要求預留招生計劃,用于調節(jié)各省份生源的不平衡,因生源不足而調減回來的招生計劃,以及調減回來的其他招生類別的招生計劃,按照預留計劃處理。
第八條學校在湖北省按本科第二批招生,其他省份以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招生批次為準。
第四章錄取原則和要求
第九條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德智體美勞等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十條學校根據生源省份的規(guī)定和報考我校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專業(yè)平行志愿錄取的,調檔比例為10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一條學校執(zhí)行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投檔規(guī)則,根據考生專業(yè)平行志愿,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各專業(yè)志愿之間不設專業(yè)級差。對無法滿足專業(yè)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yè)調劑的,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yè),對不服從專業(yè)調劑的,則作退檔處理。